各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
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促进我市软件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总体要求和国家版权局等九部门《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国权联〔2006〕2号)的通知精神,现将推进我市市属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在市属国有企业全面推进正版软件的使用。在2012年完成9家市属国有企业总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基础上,2013年完成市属国有企业总部和重要子企业总部的软件正版化工作,于2016年底前完成市属国有三级以上企业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确保各市属国企所使用计算机安装使用正版软件,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013年4月份召开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动员会,进行广泛动员,部署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
第二阶段:制定计划
各一级企业应根据工作目标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于2013年5月底之前制定本企业及所属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计划和每年参与软件正版化工作的企业名单,并填写《市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度表》(见附件)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各市属企业要按照整体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统筹安排,稳步实施,确保2016年年底之前完成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第三阶段:自查清理
各一级企业于每年6月底前按照年度推进计划,对本企业所使用计算机软件使用种类、数量、授权及需求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清理,登记造册,并将完成情况及时报送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四阶段:软件采购
各一级企业于每年8月底前按照年度推进计划,根据自查发现的非授权软件情况及需要更新的软件需求情况完成软件采购任务。联席会议办公室授权北京市正版软件服务工作站(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作为我市正版软件采购平台,为用户提供包括协议采购、批量采购、集团预购等多种方式的软件选型和采购服务。工作中,各企业应当建立完备的软件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软件资产的采购和管理。采购完成后,各企业应当将采购情况和软件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并在北京市正版软件服务工作站进行采购合同和授权文件备案。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
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相关技术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于每年9月底前对各一级企业各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情况上报新闻出版总署。
第六阶段:总结表彰
联席会议办公室于每年11月召开本年度正版化工作总结会,对本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完成情况好的企业进行总结表彰,对未完成或完成情况差的企业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三、职责分工
北京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全市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组织协调;市版权局负责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日常监督,表彰优秀企业,对未完成正版化任务的有关企业提出处理建议;市国资委负责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检查督导,鼓励和引导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市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软件企业为软件正版化提供安全可靠的软件产品和优质服务,并指导市正版软件服务工作站落实软件采购组织和授权备案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参与对企业正版化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验收;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负责根据《著作权法》对此次正版化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侵权盗版行为且拒不整改的企业进行查处。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保护和使用正版软件,是北京市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举措。各市属国有企业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对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抓好落实。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企业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明确正版化牵头部门及工作职责,协调解决正版化涉及的人员、经费等问题。各一级企业总部应加强对所属企业正版化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正版化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3、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各企业要从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入手,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在购置、更换计算机办公设备时要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必须使用正版产品。要将软件作为资产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实现软件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4、加强教育,提高意识。各企业要对所属人员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有关软件资产管理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使用正版软件的自觉性,营造“拒绝盗版、使用正版”的良好社会氛围。
联系人:尧茜 联系方式:64081992(fax),13910801742
北京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