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中小改革〔2011〕626号
各市、县(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
根据《关于推荐全省重点培育小企业创业基地和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通知》(苏中小改革〔2011〕317号)精神,经各市、县(市)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现认定南京中山科技园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等80家单位为重点培育小企业创业基地,高淳县东坝镇小企业创业基地等30家单位为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名单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建设水平。经认定的小企业创业基地应不断提高自身建设水平,合理布局,完善公共配套设施,改善小企业创业环境,促进更多小企业创立和发展。
二、完善服务功能。经认定的小企业创业基地应不断强化服务,为基地内企业提供政务代理、创业策划、融资担保、人才培训、技术支持、市场开拓等公共服务,并引入各类优质的服务机构提高基地的服务能力;应在基地所在场所的明显位置(大门)加挂创业基地牌匾,并将创业服务项目和优惠措施展示公布,便于创业者查询了解。
三、及时上报信息。我委已建立小企业创业基地动态信息库,将根据基地的服务成效情况给予扶持和服务。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含前三批100家)须在每年1月15日前填写小企业创业基地年度报表(见附件2),由当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汇总后上报我委。
联系人:李淑珍,电话:025-83246407
电子邮件:zxqyggfzc@163.com
附件:1、2011年重点培育小企业创业基地和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名单
2、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年度报表
省经信委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