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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3年度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8    浏览次数:1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引导本市中小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经研究启动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13年度创新资金的主要支持类型包括面向本市经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孵育基地内在孵企业的项目(以下简称创业孵化项目)、面向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企业的项目(以下简称创投引导项目),以及其他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重点支持创业孵化、创投引导两类项目。

  (一)创业孵化项目:仅限本市经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孵育基地(名单见附件1)内中小企业申报。要求企业注册地址及实际经营地址须均在孵育基地内,项目符合创新资金申报条件,属于孵育基地主导产业范围。

  (二)创投引导项目:仅限近3年(是指2010年1月1日以来)获得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中小企业申报。创业投资机构不限于在本市注册,但应在本市开展创业投资业务。

  (三)一般项目:其他除创业孵化、创投引导两类项目外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上述三类项目均应符合创新资金申报条件及领域要求。2013年创新资金申报条件及领域要求参照科技部、财政部《关于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计[2012]34号)关于技术创新项目的相关要求(详见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innofund.gov.cn/info_view.asp?infoID=1587)执行。

  二、重点支持领域

  2013年度创新资金重点支持如下细分领域项目: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下一代信息网络产业,电子核心基础产业,高端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

  (二)生物产业:生物药品制造产业,生物工程设备制造产业;

  (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智能制造装备产业;

  (四)新材料产业:前沿新材料产业;

  (五)新能源汽车产业。

  三、申报要求

  (一)近3年来(是指2010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国家创新基金或本市创新资金(含中关村管委会及海淀园管委会创新资金)立项支持的企业,不得重复申请2013年度创新资金支持。

  (二)申请2013年度创新资金支持的企业应登录“科技型中小企业网络服务平台”(网址:http://219.237.220.74/innofund/)进行注册登记,按照《关于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本通知规定期限前完成上报。申请创业孵化、创投引导两类项目的企业还应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创业孵化项目的企业应提供孵育基地出具的书面推荐函(见附件2),以及企业与孵育基地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和租金支付凭证。

  2.申请创投引导项目的企业应提供创业投资机构出具的书面推荐函(见附件3)、《创业投资机构投资情况表》(见附件4,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资到位证明(包括股东会决议、投资人协议、公司章程修正案、工商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验资报告、银行进账单等材料)。

  (三)项目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五份加盖企业骑缝章,左侧胶装成册,由申报企业交至受理地点。

  四、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到2013年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点

  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北京创业大厦A座一层服务大厅(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电话:64874561)

  (三)业务咨询电话

  1.创业孵化项目:64843991

  2.创投引导项目:64853172

  3.一般项目:64853163-67转404、405、406、407

  特此通知。

  附件:1. 北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孵育基地名单(截止到2012年)
              2. 创业孵化项目推荐函
              3. 创投引导项目推荐函
              4. 创业投资机构投资情况表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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