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经一〔2013〕355号
各区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高效节能工业产品推广工作,促进我市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2〕8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通风机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2〕852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清水离心泵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2〕853号)以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2〕854号)等要求,我们制定了《北京市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工业产品推广中央补贴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遇相关问题,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向我们反馈:
北京市财政局经建一处
联系电话:88549928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环处
联系电话:66415588-1131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节能环保处
联系电话:57587582
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申请材料受理单位)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东里甲2号
联系电话:52052640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