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快推进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就2013年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通知如下:
一、加快完善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法规
任务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及配套政策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监管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修订《北京市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逐步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的信用立法工作。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经济信息化委
二、加快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任务目标:不断完善北京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完善“信用北京”网,研究开发移动应用客户端,建设信用文化宣传、信用培训、信用机构管理和信用产品服务等在线应用,方便公众查询信用信息,增强服务应用;不断完善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建设全市统一的企业信用监管和综合服务平台,健全企业信用信息披露机制;构建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平台,加大对违法失信者的社会惩戒力度。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食品安全办、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三、大力推进信用信息共享交换
任务目标:充分依托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大力整合政府部门依法可提供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逐步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标准规范,并逐步推进公共信用信息与行业协会、信用服务机构信用信息的共享交换;充分依托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平台,实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代表、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统一归集和共享;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积极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机构的信用信息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金融局、市食品安全办、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民政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北京海关、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四、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
任务目标: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开展行业建设试点,在大兴区、顺义区、房山区开展区县建设试点,不断营造工程建设领域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完善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继续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联动机制。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大兴区政府、顺义区政府、房山区政府
五、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政府诚信体系建设
任务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以及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招标投标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食品安全办、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
六、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任务目标:加大行政处罚信息的归集工作,加大对企业信用信息的披露力度,持续改善市场信用环境;加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强化纳税信用评定结果应用;不断完善以信息采集、企业评级和结果应用为核心的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机制,加强信用评级结果应用,推动进出口企业主管部门间建立守信便利和失信惩戒联运机制;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核心,进一步探索促进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有效模式和措施。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会员企业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开展企业诚信评优评先活动,表彰诚信企业,曝光和谴责失信企业。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北京海关、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
七、大力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工作
任务目标: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市级推进小组作用,大力推进西城区和海淀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支持海淀区申报国家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增设征信服务窗口和贷款绿色通道,拓展信用产品使用和信用服务应用;拓宽试验区内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工商局、市金融局、西城区政府、海淀区政府
八、支持区县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任务目标:理顺区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机制,支持各区县因地制宜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东城区特色餐饮街区信用体系建设;支持西城区深入开展什刹海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继续开展怀柔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大兴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开展农村信用评定体系试点;继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三信”工程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农委、市金融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县政府
九、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食品、商务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任务目标:积极做好《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宣贯工作,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继续开展施工总承包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制定工程监理企业、质量检测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单位及相关人员市场行为评价与监管标准,依据评价结果对企业和人员实施差异化激励和限制措施;深入推进商务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开展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十、继续开展社区信用体系建设
任务目标:以街道社区为单元,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本市城镇失业人员、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复转军人和农村妇女等人群建立并完善个人信用档案;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社区个人小额担保贷款对象给予优惠;开展对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社区的考核工作;开展社区民生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和自律建设,改善社区信用环境。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社会办、市民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十一、推进信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任务目标:依托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管理教育,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信用管理岗位在职培训;鼓励高校建设信用管理校内创新实践基地;开展信用管理师培训工作,提升信用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信用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
十二、推进信用服务业发展
任务目标:加大政府推动和引导力度,研究制订我市促进信用服务业发展相关措施,逐步扩大信用产品的使用范围,扶持龙头企业,鼓励技术创新;充分发挥北京信用协会的作用,建立社会沟通机制,开展信用服务行业产业对接活动,开展行业自律,加强行业管理。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十三、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任务目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教育机构、新闻媒体的作用,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工作;举办首届首都市民诚信知识竞赛,举办第二届信用北京论坛,继续开展“信用北京行”活动;扎实推进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诚信做食品”、“诚信市场”等创建活动,着力解决诚信缺失、公德失范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经济信息化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任务目标: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部门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进行评估,及时公布评估结果,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大力推进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