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国家和省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18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县(市)科技局、财政局:
  我省2008年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经过三年的组织实施已全部进入项目验收阶段。按照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关于印发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黑龙江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省科技厅、财政厅将于近期对2008年度国家和省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及方式
  验收时间:2011年8月—2011年11月
  验收方式:现场检查和会议答辩相结合
  二、验收内容  
  《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任务书》各项指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三、验收材料
  1.验收材料总目录
  2.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验收申请表
  3.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验收报告
  4.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验收佐证材料
  (1)地方党委、政府领导重视,推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地方党委、政府文件或会议纪要)
  (2)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对本县(市)支柱产业或特色经济(产业)牵动情况(县政府或县发改委)
  (3)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支持龙头企业获得效益情况(相关龙头企业提供)
  (4)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对试点、示范区农民增收情况(由试点基地或示范区村委会或镇政府提供证明材料)
  (5)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对推进科技管理水平、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加强自身建设及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科技局及相关部门提供)
  (6)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的实施推动“富民”和“强县”效益情况(地方统计局、财政局提供)
  (7)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各分项合同或任务书 (科技局提供)
  (8)资金使用情况证明。
  主要包括:市(县)科技局富民强县专项资金明细账复印件;收到省拨款及拨出专项资金凭证复印件(包括记账凭证、收据、拨款单;大额支出凭证复印件(包括记帐凭证、支票),见附件3和附件4。
  注:国家级项目以国拨资金支出为主按四类支出分别归类、装订专项资金拨款凭证、分类资金支出发票等复印件;省级项目以省拨资金支出为主,按四类支出分别归类、装订专项资金拨款凭证、分类资金支出发票等复印件。
  5.十分钟的PPT答辩材料。
  包括验收报告中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和总体目标实现程度;项目专项资金及各级配套资金的到位与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方案中所提出的各项技术、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的实现情况和效果;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和管理情况,试点工作主要做法及经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四、申报时限
  2011年7月30日前,相关验收材料一式3份和PPT一同报送省科技评估中心。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评估中心联系人:刘伟卓
  电   话:0451-82632038     手机:13644574717
  E—MAIL:lwz821215@163.com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联系人:王喜林
  E—MAIL:av69@tom.com
  电   话:0451-82628482   82625077 15904515855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联系人:曹铁峰
  电   话:0451-53621475  13936680202
  E—MAIL:jkwcctf@yahoo.com.cn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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