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印发发展专用品牌粮食试点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03    浏览次数:2

 

 

 

各市、县(市、区)农委、粮食局、农发行:

为贯彻落实全省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动员大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示范行动的意见》(皖政办〔2015〕38号)精神,积极推动通用粮食生产逐步走向专用粮食生产和品牌粮食生产,加快粮食产业转型升级,省农委、省粮食局、省农发行联合制定了《发展专用品牌粮食试点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发展专用品牌粮食试点实施方案于11月30日前报省农委、省粮食局、省农发行备案。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安徽省分行      

2015年10月27日  

 

 

 

 

 

 

 

 

 

 

发展专用品牌粮食试点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省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动员大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示范行动的意见》(皖政办〔2015〕38号)精神,积极推动粮食结构调整,加快粮食产业转型升级,现就发展专用品牌粮食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专用品牌粮食的重要意义

1.发展专用品牌粮食是调整优化粮食结构的基本取向。发展专用品牌粮食就是通过推广专用品种来优化粮食品种结构,通过发展品牌经济来带动提升粮食质量效益,从而实现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2.发展专用品牌粮食是推动粮食绿色增产的重要举措。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核心是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粮食绿色增产的难点是提升粮食生产效益。发展专用品牌粮食要求的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开发,也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粮食绿色增产的应有之义。

3.发展专用品牌粮食是促进粮食产业升级的有益探索。发展专用品牌粮食就是以品牌经济为纽带,通过粮食生产、加工、服务一体化,带动生产能力增强、加工效益增加、品牌效益提升,实现一二三产融合,促进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同时也为国家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和粮食补贴、收储制度探索路子。

二、总体要求

立足“消费导向”,以提高粮食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主攻方向,以水稻和小麦等口粮作物为重点,坚持品牌引领、品质保证、品种优先,围绕提升价值链、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形成全产业链的要求,积极构建粮食产品生态圈、粮食企业生态圈和粮食产业生态圈三位一体的生态粮食产业化发展模式,促进粮食结构进一步优化、生产效益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产品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三、试点内容

(一)明确试点主体,重点培育粮食产业化联合体

1.以品牌溢价为目标,落实品牌运营核心企业。瞄准市场占有率较高、溢价能力较强的粮食主食知名品牌,选择落实一批实力较强、信誉度较高的品牌运营核心企业,引领专用品牌粮食发展。当地没有知名品牌运营核心企业的,可以通过招商引资、合作共建等,引入粮食知名品牌运营核心企业发展专用品牌粮食。

2.以提供标准化原料为主线,落实生产服务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按照品牌对粮食品种、品质、产地等要求,制订专用品牌粮食生产规程。选择一批科技素质高、生产经营规范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依托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和专业化服务,确保原料生产符合品牌生产标准要求。

3.以签订契约为保障,落实专用品牌粮食产业化联合体产业、要素、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培育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专业合作社为纽带、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要素、产业和利益的紧密链接,实现粮食全价值链的利益共享。引导品牌运营核心企业和生产服务主体签订购销等合作内容的协议,进一步规范契约文本,强化契约落实,实现互利共赢。

(二)明确试点地区,着力打造示范平台

1.落实试点地区。省级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市、示范县要率先推进发展专用品牌粮食试点工作。其他地区也要因地制宜开展专用品牌粮食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发展生态粮食和品牌粮食产业化的有效途径。

2.打造示范平台。沿淮淮北地区以小麦为重点,淮河以南地区以水稻为重点,按照“三品”(品牌引领、品质保证、品种优先)发展思路和“三个至少”(每个示范点至少注入1个粮食品牌,至少明确1个专用品种,每个专用品种集中连片种植面积至少1000亩)的工作要求,打造专用品牌粮食生产示范区。各地可以结合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示范创建活动,力争把省级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示范片(村)打造成专用品牌粮食发展示范基地,引领和带动全省专用品牌粮食加快发展。

(三)明确试点政策,切实加大资金投入

实施优质专用品种推广、新型肥料推广、绿色防控药械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和新型机械作业服务等补助。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高政策性保险标准;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优先支持专用品牌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担保融资;农发行加大对符合农发行战略性客户贷款条件的品牌运营核心企业收购、储藏、加工专用品牌粮食贷款支持力度。粮食生产发展专项、农业产业化等相关资金优先支持专用品牌粮食试点。

强化扶持政策落实,对积极开展专用品牌粮食试点的市、县,中央和省级财政相关支农项目资金给予倾斜支持,评选粮食生产先进单位时优先推荐。对发展专用品牌粮食成效突出的龙头企业和生产服务主体,在项目安排、政策落实、企业技改、评级认定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四、试点步骤

发展专用品牌粮食试点工作,小麦主产区从今年秋种开始,水稻主产区从明年春播开始,力争用2年的时间,积累发展专用品牌粮食的有效做法,探索发展现代生态粮食产业化新模式和新机制。

1.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8月-10月)。省农委、省粮食局、省农发行联合印发发展专用品牌粮食试点意见。各试点地区按照省试点意见要求,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并报省备案。

2.推进实施阶段(2015年10月-2017年10月)。各地按照试点实施方案,排好序时进度,强化措施落实,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省农委、省粮食局、省农发行将适时召开专用品牌粮食试点工作推进会或现场会,编发试点工作动态,通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推广经验、宣传典型。

3.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10月-12月)。各试点地区认真总结试点工作情况,及时上报总结材料。省农委、省粮食局、省农发行将适时召开专用品牌粮食试点总结会议,总结经验,持续推进专用品牌粮食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生态农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专用品牌粮食发展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用品牌粮食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省农委、省粮食局、省农发行所属有关单位要加强专用品牌粮食发展相关工作督导,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2.强化抓点服务。建立省、市、县三级抓点服务机制。省级分别确定一个专用品牌小麦和专用品牌水稻试点联系县,实行全程跟踪指导服务。各市至少抓好一个专用品牌粮食示范点。各县也要确定专用品牌粮食联系点,抓点带面,推动专用品牌粮食试点工作。

3.强化示范宣传。各地要充分发挥专用品牌粮食示范区的带动功能,通过组织现场观摩、召开现场会议等多种形式,展示专用品牌粮食试点成效,推动专用品牌粮食试点稳步铺开。及时总结专用品牌粮食试点的成功经验,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营造专用品牌粮食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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