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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生物活性材料实验室等9个实验室为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23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认定生物活性材料实验室等9个实验室为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

  请你单位按照《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与要求,进一步凝练实验室研究方向,根据研究方向设置开放基金和开放课题,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定期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尤其要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实验条件建设,重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宽松民主、潜心研究的科研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成的专著、论文、软件和数据库等研究成果均应标注重点实验室名称。同时,要结合自身特点,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强与产业界的联系与合作,并提供社会公益性等其他科技服务。要努力使实验室成为天津市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附件:

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名单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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