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专利试点工作(运用类)实施办法(试行)》,结合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进展情况,市知识产权局决定启动2011年度第一批天津市专利试点(运用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以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贷款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企业。
二、 申报材料
(一)“天津市专利试点单位申报书”可从市知识产权网站(www.tjipo.gov.cn)下载。
(二)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复印件,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银行放款凭证复印件。
(三)贷款项目为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供能够证明专利创造性、新颖性的专利检索(评价)报告。
(四)申报书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附件材料中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天津市专利试点企业申报书”电子件。
三、 工作要求
请各区县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认真做好审查推荐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运用类试点申报推荐材料统一报送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实施处。
附件:天津市专利试点单位申报书
二O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联系人:天津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实施处 史剑珺
电话及传真:23039860
Email:ssc@tjipo.gov.cn
通信地址:新技术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2楼222室,邮编:300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