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2013〕79号)和《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2〕225号)的有关要求,我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本市申报工作,请各区县推荐2013年国家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于5月20日17时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化委5份,市财政局1份。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的项目需具有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联合出具的推荐意见,无区县两部门推荐意见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原则上各区县推荐的项目不超过2个。
四、项目申报材料分纸质版和电子版,1式6份,纸质版项目申报材料通过人工报送;电子版请通过市经济信息化委政务网站“北京市物联网专项服务平台”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内容应一致。
五、联系方式
市经济信息化委联系人:刘惠刚联系电话:57587589
地址: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
邮箱:liuhuigang@bjeit.gov.cn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