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区县环保局:
为引导和规范畜禽养殖场(小区)自主环境管理,提高畜禽养殖行业的污染防治水平和环境管理能力,近日,环境保护部印发了《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守法导则》(环办〔2011〕89号)。为更加有效防治我市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请各涉农区县环保局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环保部正式文件可从环保部网站http://www.mep.gov.cn下载。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联系人:佟晓南;联系电话:87671529)
主题词:环保 守法 导则 通知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1年8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