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店标准

发布日期:2006-11-30    浏览次数:2

  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店标准

  1、实行全面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严格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保证体系。企业经济效益好,市场竞争力强。

  2、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把商品采购关、仓库保管关、柜台上货关。不经销“三无”商品、过期商品、失效和变质商品、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以次充好、掺杂使假。

  3、坚持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搞价外收费,反对任何方式的虚假让利活动,广告、宣传和告示必须真实,没有误导消费行为。

  4、遵守商业职业道德准则,严格服务标准,建立诚信服务体系,健全售后服务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对消费者的服务承诺。

  5、消费环境干净整洁,店容店貌美观大方,商品陈列清晰醒目,便于消费。

  6、实行营业员、服务人员持证上岗,设立评议台、意见箱,公布举报监督电话,保证投诉完结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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