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互联网上销售违禁品、诈骗和六合彩等有害信息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9-26    浏览次数:4


    各互联网运营单位:

  为有效清理网上销售违禁品、诈骗和六合彩等直接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有害信息、严厉打击网上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网上秩序,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部厅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30日,在全市范围开展互联网上销售违禁品、诈骗和六合彩等有害信息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很抓落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和执行互联网相关法律发规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本单位管理网站的信息审查,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下属接入用户,督促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积极配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有害信息专项整治工作,各互联网数据中心,主机托管运营商、虚拟主机运营商等互联网运营单位要指定专项整治行动联络员,落实专人负责,并于9月25日前将联络人员及联络方式通过电子邮件(邮箱:wj3k@gzjd.gov.cn)报送我分局。

  二、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至30日)
  各互联网运营单位要督促各用户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清除本网络的有害信息,发现有涉及违法信息和网站的线索要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填写《互联网数据中心、托管主机虚拟空间租赁服务单位调查情况表》于9月28日前传真(传真电话:83118895)报送我分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
  各网站和接入服务单位要按照“谁运营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本网络上登载的信息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清除销售违禁品、诈骗、六合彩信息和“钓鱼网站”。我局将对各单位的有害信息清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并对专门从事诈骗、销售违禁品和六合彩等网站立案侦查,打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清除一批网上销售违禁品、诈骗、六合彩网站。

  (三)检查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30日)
  我分局将对我市网上销售违禁品、诈骗和六合彩信息进行搜索检查,对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和信息服务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不履行相关管理职责未能在前阶段彻底自查自纠,导致在本单位管理网站或下属接入用户网站中出现大量有害信息的单位,公安机关将依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三条处以警告、限期整改或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停机整顿的处罚或联合相关部门吊销经营许可证、取消联网资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用户管理,落实互联网数据中心准入制度。互联网数据中心运营单位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把互联网数据中心租用关,必须要求主机托管用户和虚拟主机用户落实实名制登记、有害信息发现报告制度和向公安机关备案,并与客户特别是虚拟主机服务提供商等二级运营商签订责任书,督促其落实相关责任,切实把好入网关。

  (二)切实落实备案和数据报送制度。各单位要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负责将接入本网络的接入单位和用户情况报我分局备案,并及时报告本网络中接入单位和用户的变更情况,报备时间为每月更新一次。

  (三)建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公安机关落实互联网安全管理措施。互联网单位要严格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法规和规章规定,落实防范计算机病毒、防范网络攻击和防范有害信息传播的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并配合公安机关实施有关信息安全监督技术措施。工作中,必须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现有害信息,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报告公安机关,必要时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实施紧急停机机制,遏制有害信息扩散。

  (四)加强宣传力度,合力共治有害信息网站。
  各单位充分运用自身网站和日常客户沟通渠道,刊登我局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稿件,加大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发动下属用户和广大网民积极参与,依托本市各互联网站上的“报警岗亭”、“卡通网警”、110报警电话等渠道举报有害信息,形成合力共治有害信息的局面。

  特此通知。


          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分局
              二○○六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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