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发布紧急通知:严控倒卖陈化粮

发布日期:2006-12-15    浏览次数:2

  
  在各项稳粮政策出台的同时,为避免粮价走高同时,陈化粮“混”入市场,国家工商总局昨天也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加强陈化粮市场管理。其中包括严禁超量购买陈化粮、严禁陈化粮异地加工等措施。

  此前,中心城市屡次出现陈化粮不规范销售的事件。当下正值粮价波动时期,工商总局表示,要增强陈化粮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广大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此项通知还增加了陈化粮购买程序,必须得到地方工商总局的备案与意见函。通知要求购买前需到当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购买企业的生产经营、信誉状况和建议购买数量等意见函。组织陈化粮销售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承担陈化粮销售的单位必须查验购买企业的该意见函,对于无该意见函的企业,不允许参与购买陈化粮。

  此外,工商总局还将加大对倒卖陈化粮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查处下列行为:直接倒卖陈化粮;借用他人营业执照和陈化粮购买资格认定书购买陈化粮;倒卖陈化粮合同的行为;未经批准,擅自改变陈化粮加工地、收货地、中转地、储存地的行为;将陈化粮加工后流向口粮市场,或者回流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行为;擅自将陈化粮出口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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