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十二五”新材料产业重点产品和重大工程专项的通知(津经信原〔2011〕43号)

发布日期:2011-09-27    浏览次数:2

滨海新区经信委,各区、县工业主管部门,各有关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开展“十二五”新材料产业重点产品和重大工程专项的申报工作。为做好我市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企业根据各自的产业基础,资源、技术、人才条件,发展优势等情况,按照重点产品目录进行申报,申报资料(内容和要求见附件1)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光盘,由各单位汇总后于10月10日前报市经信委原材料产业处。

  2.请各单位结合各自产业基础和发展规划,根据重大工程内容填写《新材料产业重大工程申报表》(附件2),于10月10日前将电子版报市经信委原材料产业处。

  联系人:李颖、李学杰;

  电 话:23313526 、83605025;

  传 真:23313526;

  邮 箱:y23313526@163.com。

  附件:

1.新材料产业重点产品申报资料(样本)

 2.新材料产业重大工程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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