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定第四批安徽省农业产业化示范区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5-11-03    浏览次数:2

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认定第四批安徽省农业产业化

示范区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农产〔2011〕4号)精神,经示范区申报、各市农委推荐、省农委审核和专家评审,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拟认定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27个园区为第四批安徽省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公示5日,即2015年11月2日—11月6日,凡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农委产业化指导处反映,不接受匿名或者其他方式反映的意见。联系电话:0551—62666830,联系人:许大文。

 

附件:拟第四批安徽省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名单 

 

 

 

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

2015年11月2日       

附件:

拟第四批安徽省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名单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

庐江县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示范区

蒙城县农产品加工产业园

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粮食加工示范区

顺河板材加工示范区

符离农产品加工园区

泗县大路口农业产业化示范区

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

蚌埠沫河口工业园区

临泉县农产品加工产业园

太和县农业产业化示范区

潘集粮油加工产业化示范区

天长市汊涧食品产业园

明光市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

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农业产业化示范区

霍山县衡山工业园

当涂县农业产业化集群示范区

和县绿色食品产业园

芜湖县农产品加工园示范区

郎溪十字农业产业化示范区

青阳县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区

枞阳县陈瑶湖农业产业化示范区

安徽省太湖县优质畜禽示范区

潜山县食品加工产业化示范园区

歙县农业产业化示范区

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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