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认定第四批安徽省农业产业化
示范区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农产〔2011〕4号)精神,经示范区申报、各市农委推荐、省农委审核和专家评审,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拟认定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27个园区为第四批安徽省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公示5日,即2015年11月2日—11月6日,凡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农委产业化指导处反映,不接受匿名或者其他方式反映的意见。联系电话:0551—62666830,联系人:许大文。
附件:拟第四批安徽省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名单
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
2015年11月2日
附件:
拟第四批安徽省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名单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
庐江县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示范区
蒙城县农产品加工产业园
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粮食加工示范区
顺河板材加工示范区
符离农产品加工园区
泗县大路口农业产业化示范区
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
蚌埠沫河口工业园区
临泉县农产品加工产业园
太和县农业产业化示范区
潘集粮油加工产业化示范区
天长市汊涧食品产业园
明光市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
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农业产业化示范区
霍山县衡山工业园
当涂县农业产业化集群示范区
和县绿色食品产业园
芜湖县农产品加工园示范区
郎溪十字农业产业化示范区
青阳县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区
枞阳县陈瑶湖农业产业化示范区
安徽省太湖县优质畜禽示范区
潜山县食品加工产业化示范园区
歙县农业产业化示范区
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