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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力量统筹城乡 集中资源聚焦三农——京发[2010]4号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2011-08-13    浏览次数:2

 

 

  全面贯彻201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立足首都“三农”工作实际,着眼城乡一体化发展全局,出台了《关于集中力量统筹城乡集中资源聚焦三农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若干意见》(京发[2010]4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本市贯彻新世纪以来中央连续出台的第七个1号文件,制定的又一个关于“三农”工作的综合性文件。《意见》立意深远,政策含金量高,对做好全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1、巩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成效。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三农”工作迎难而上、开拓创新、化危为机,积极适应财政体制改革新变化,全面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任务,取得了全面向好的成绩。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13.4%,达到11986元,比2002年翻了一番。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4.6%,是最近七年来最高的增长速度。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80.2亿元,超过了前三年的总和。2009年“三农”工作的发展,不仅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也获取了弥足珍贵的经验。2010年,国际金融危机仍在影响,如何有效借鉴经验,乘势而上,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首都“三农”快速发展,继续为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是一个非常现实而迫切的问题。

  2、立足于世界城市建设。以成功举办奥运会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为标志,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新阶段。适应国家国情国力和国际地位变化的新形势,市委十届七次全会提出,要瞄准建设国际城市的高端形态,以建设世界城市的高度,审视我们的工作,以更高标准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世界城市,既带来了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站在世界城市高度,审视首都“三农”工作,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国际化开放性水平有待提高,转变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式任重道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与世界城市相比存在不小差距,城乡收入差距依然较大,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快速增收的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解决这些问题,必须紧紧依托首都大的发展形势,充分利用世界城市建设平台,以更的高标准和要求,制定好“三农”政策举措,部署好城乡一体化工作,充分借鉴世界城市发展经验,全面加强首都三农工作,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3、城乡一体化进入全面推进阶段。2008年12月,市委十届五次全会明确提出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战略目标。2009年城乡一体化扎实起步,城乡一体化发展取得良好开局。从实施内容看,城乡规划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一体化取得积极进展,城乡融合的发展态势更趋明显。从不同区域看,在城乡结合部地区开展了试点,北坞和大望京村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并积累了宝贵经验;新城建设和发展对农业农村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小城镇的发展理念和布局进一步明确;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四年任务两年完成。从基础条件看,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思想基础进一步深化,物质基础进一步夯实,实践基础进一步巩固。总体上看,经过多年的城乡统筹实践和2009年城乡一体化的扎实起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整体工作格局加快形成,首都进入了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新阶段。在这个新的起点上,需要统筹制定更加全面的政策文件,巩固已有成果,推广试点经验,继往开来地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意见》的重点内容

  《意见》的主题是:“集中力量统筹城乡,集中资源聚焦三农,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这个主题与近几年市委连续出台的关于“三农”工作的综合性文件一脉相承,不断递进,不断拓展,都贯穿了统筹城乡发展的理念,坚持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瞄准了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目标。“集中力量统筹城乡”,就是要动员各方力量,坚定不移地继续深化城乡统筹,深入扎实地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各单位、各部门、各区县都要下力气延伸职能,部门联动、区县互动,形成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合力。统筹城乡不只局限于市级部门,区县和乡镇也要加大统筹力度,优化整合、配置各自区域范围内的资源要素,尽力解决各自区域范围内的不均衡发展问题。“集中资源聚焦三农”,也就是说,城乡统筹的立足点和着力点依然是解决“三农”问题,政策制定和财政支持要继续向“三农”倾斜,通过多种渠道全方位弥补“三农”短板,缩小城乡差距。要充分利用、整合各种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参与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统筹城乡、聚焦三农”的目的,就是要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它是总的方向和目标,是首都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主题中的三句话,构成一个整体,是目标、方略、路径的统一,体现了本市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宏伟气概和磅礴气势,是新起点新阶段全面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号角。

  《意见》对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任务,牢牢把握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以重点建设为抓手,加快拓展新的战略发展空间;以产业融合为途径,加快农业农村经济调结构上水平;以改善民生为目标,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以党的建设为保障,加快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按照抓改革促统筹、强基础惠民生的思路,毫不松懈地抓好农业农村工作,确保“十一五”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加,确保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首都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作出新的贡献。

  《意见》分六个方面、30个条目,在巩固强化已有强农惠农政策的基础上,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形势,提出了一批新的政策举措,部署了新的任务。

  ——集中力量抓好重点工程,拓展新的战略发展空间。制定北京市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实施纲要。全面推动城乡结合部改革发展,整体启动50个重点村的城市化工程,同步推进“城中村”建设治理。切实解决好新城建设中的涉农问题,对于新城规划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镇村,及时实施整建制农转居。全面完成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加快区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合理确定重点小城镇的功能分区和空间布局,确保每个重点小城镇拥有适度规模的产业集中发展用地,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小城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沟域经济发展,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把发展沟域经济作为促进生态涵养发展区建设的重要突破口。

  ——增强都市型现代农业开放度,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按照高端、高效、高标准的要求,着力提升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国际化和开放性水平,积极培育一批国内外领先的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籽种农业。继续扶持设施农业发展,年内新增4万亩。鼓励支持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创汇农业。积极争创国家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新建并完成30万亩都市型现代农业基础建设及综合开发工程建设。立足都市型现代农业高端化,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鼓励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围绕产前、产中、产后的关键环节,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服务体系。按照优化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的思路,重点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推动一产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统筹制定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规划,推进高水平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建设,鼓励和支持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和集聚整合。

  ——统筹城乡生态建设,提升生态文明水平。构筑牢固的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加快大型公园绿地建设。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重点通道绿化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启动林业碳汇行动计划。科学开发利用农村水资源,立足首都水资源的总体规划利用与有序开发,统筹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产业布局及未来发展需要。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村镇建设。继续推进山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深入开展永定河水岸经济带建设、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加快潮白河流域生态建设。加强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和保护。继续抓好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及生存条件恶劣地区农户搬迁工作。继续推进生态区县、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

  ——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大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不断加大对“三农”投入力度。健全适合都市型现代农业特点的补贴政策体系,坚持已有直补政策,进一步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把林业和抗旱、节水机械设备纳入补贴范围。加强新型农民培养工作,实施农民创业工程,加强就业服务与管理,帮助7万名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继续实施共同致富行动计划。推进农村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体育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持制度。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机制,推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农合”的制度整合,构建城乡统一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适度提高农村低保标准。逐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府固定资产对郊区的投入,全面推动水电气路及生态环保、信息化等大型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和覆盖。全面完成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深入实施“亮起来、暖起来、循环起来”工程。启动新农村社区与新民居建设试点。抓紧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加快推进农村房屋抗震节能改造。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健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下乡支农制度。建设都市型现代农业海外人才创业园。推动社会资源投向农业农村,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

  ——协调推进城乡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健全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整治,研究制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力争2011年底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建立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加快构建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继续加大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力度,重点加快城乡结合部地区、绿化隔离地区、新城规划区、重点小城镇以及群众积极性较高地区的改革。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支农项目,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计划。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制定金融支农意见,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加快培育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扩大基层党组织对农村新型组织的覆盖面。做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完善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深入开展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农村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与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不断探索和规范村级民主的有效载体和实践形式。依法组织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继续开展“寻找北京最美的乡村”宣传评选活动和“城乡统筹文明先行”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切实维护农村稳定,健全完善农村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体系。全面推进平安村创建活动。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

  三、《意见》的几个特征

  1、内涵有新的拓展。适应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要求,解决“三农”问题之道在“三农”之外。《意见》站在首都全局,坚持城乡一盘棋理念,突出了大农业农村的概念。例如,在抓好农业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向农林水拓展,对首都水资源利用、林业改革发展等作出了重要部署,农林水的整体功能将进一步彰显。从政策涵盖的区域范围看,在强化新农村建设的同时,对城乡结合部、新城、小城镇等地区的涉农工作也做了全面部署,这遵循了城市化发展规律,更好地体现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科学原则。

  2、标准有新的提高。建设世界城市,“三农”工作大有作为,城乡一体化提供了重要途径。《意见》充分体现了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例如,把都市型现代农业定性为建设世界城市的特色产业,要求积极争创国家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国家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就是要着眼基础设施最领先、成果转化首选地、籽种品种顶尖级、机械装备现代化、服务体系最完备、人才素质第一流的标准加强农业建设。再如,《意见》要求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沟域经济,特别要开展沟域经济国际招标工作,这也是落实世界城市标准的具体体现。

  3、目标有新的结合。2010年既是落实“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制定之年,许多工作将在今年划上句号,同时需要对下一步工作进行新的探索。《意见》充分考虑了这个衔接特点,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些新的任务,体现了当前与长远的有效结合。例如,《意见》提出,要全面完成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同时要启动新农村社区与新民居建设试点,并且要编制新农村社区和新民居建设等专项规划。这标志着本市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向新的领域转移,体现了新农村建设循序渐进、梯度推进的科学态度。

  4、推进城镇化有新的策略。城镇化是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是拓展首都新的发展空间的重要渠道。《意见》适应这种发展要求,从多个层面部署了城镇化工作,使之成为今年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点。从分区域看,城乡结合部要整体启动50个重点村的城市化工程,同步加快其他城中村改造。新城规划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镇村,要及时实施整建制农转居。要通过规划、管理、服务、产业发展等多个方面,全面加强小城镇建设。所有这些工作,《意见》都鲜明地突出了农民主体地位,要求在推进城镇化的同时,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保护和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这种多途径、分区域推进城镇化的策略和做法,尊重了不同区域的发展实际,对加快城镇化步伐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5、制度建设有新的突破。加强基础制度建设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巩固农民主体地位的必然选择。《意见》在这方面制定了新的政策举措,作出了一些创新性的突破和安排。例如,提出要推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农合”的制度整合、构建城乡统一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等,这些是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化的制度保障。再如,提出要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另外,在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金融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等方面,也要求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建设,保障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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