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第六批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措施的公告

发布日期:2007-02-13    浏览次数:1

  

二○○七年第2号

 

关于废止第六批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措施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加快政府部门职能转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对2000年至2004年底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第六批废止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6件(目录见附件)。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七年二月七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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