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13年北京科技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03    浏览次数:14

京政办函〔2013〕3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2013年北京科技周活动(以下简称科技周)将于5月19日至5月25日与全国科技活动周同步举办,主题是“科技创新·美好生活”。为切实做好本届科技周各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题,深入开展科技周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本着安全、勤俭、务实、高效的原则,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周活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全国及北京科技创新大会的要求,通过科技周活动,大力弘扬“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的北京精神,充分展示“科技北京”建设成就;各项活动要围绕科技周主题,针对食品安全、生态环保、应急避险、低碳节能、健康生活、防灾减灾、公共卫生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北京市“十二五”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纲要》和《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发挥科普资源优势,面向基层,确保实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中央在京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联系,积极争取支持。要积极动员和组织科技专家、高层次科技人员、科普志愿者等,到中小学校举办科普讲座,指导科学实验,到社区宣讲科学文明生活知识。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区科普资源优势,发挥全国及本市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吸引更多的市民参与科技周活动。

  要针对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不断创新科普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各项活动要讲求实效、办出特色。科普教育基地要围绕科技周主题,结合场馆特点,面向社会公众组织开展科普活动;鼓励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在科技周期间向社会开放科研实验设施,讲解相关科技知识,让公众近距离接触科研活动,感受科技创新的魅力;各类科普(示范)社区要面向社区居民,充分发挥科普设施的教育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为群众积极参与科技周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成立2013年北京科技周组委会,苟仲文副市长任组委会主任,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在组织好本届北京科技周活动的同时,积极做好承办2013年全国科技活动周暨北京科技周主场活动相关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

  各区县政府也要成立本区县的科技周领导机构,制定区县科技周总体方案,组织举办相应的主题活动。要高度重视科技周的安全工作,按照有关大型社会活动的管理规定,积极做好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各主办承办单位要严格制定活动应急预案,确保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防止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四、加强科技周活动的宣传工作。各新闻媒体做好科技周的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地反映“倡导低碳生活、科技惠及民生”的生动实践。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提供活动信息和情况,广泛宣传科技周成效。

  五、认真做好本届科技周活动总结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本届科技周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于2013年6月30日前将总结报告和相关图片、声像资料报送北京科技周组委会办公室。对在本届科技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创新活动,由科技周组委会按相关规定给予表彰。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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