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2010年广东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发布日期:2007-02-13    浏览次数:2


  为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十一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干部教育条例》)、《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重点,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把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现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不断开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全省人民富裕安康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目标任务。通过大力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模式的创新,改进培训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战略任务得到全面落实,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进一步弘扬,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修养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本领显著增强;培训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培训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水平不断提高;以《干部教育条例》为主体的制度得到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分层次、多渠道、重实效、灵活多样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更加完善,逐步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和广东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模式。

  ———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理论武装力度。深入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培训,重点进行《江泽民文选》和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大战略思想的教育培训,加强党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围绕党在各个时期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科学设置培训专题。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和经验,加强和改进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引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

  ———围绕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目标,切实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开展党和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培训,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加强国家主要法律法规的培训。把研究和解决我省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重要课题,提高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和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本领。

  ———紧扣广大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广泛开展各类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特点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岗位需要的能力培训和以群众路线为重点的工作方法培训。开展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技术、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等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新知识培训。切实加强干部的任职培训,提高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努力成为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着眼于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积极开展科学文化素养培训。

  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人类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充实干部头脑,把干部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作为生动教材,加强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方法、国情、省情和形势任务教育,开展经济、法律、管理、心理知识培训,学习党史、哲学、文学、艺术、历史等方面的知识,帮助广大干部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科学文化素养。

  ———围绕增强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加强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围绕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把反腐倡廉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深入开展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加强道德品质修养,坚持廉洁自律、干净干事,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培训重点

  以培训党政干部为重点,按照分级分类和全员培训的原则,抓好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

  (一)党政干部队伍。

  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处理利益关系、务实创新等能力,努力培养造就一支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善于治国理政的党政干部队伍。

  1.领导干部。按照《干部教育条例》的要求,认真抓好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每5年累计参加3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突出抓好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保证完成规定的脱产进修任务。根据其岗位要求和工作特点,开设有针对性的短期研讨班,着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宏观决策、驾驭全局、综合协调的能力。每年有组织有计划地培训厅级干部500人左右、处级干部6000人左右。认真完成中组部下达的干部调训计划,做好向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办班的学员选派工作。做好军地领导干部交叉培训工作,每年选派30名左右军队师、团职领导干部到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或有关高校专业培训班参加培训。以“广东学习论坛”为示范,加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促进在职自学。结合领导班子换届调整,举办新进领导班子成员能力建设培训班。

  2.后备干部。突出理论武装、实践锻炼、党性修养等环节,加大后备干部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到党校(行政学院)参加中长期脱产进修、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国情教育基地进行党性锻炼、到国内外著名高校和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等措施,帮助后备干部尽快健康成长。

  制定后备干部培训计划,每3年至少安排他们参加一次党校(行政学院)或干部院校主体班次的培训。每年举办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班,培训县处级以上后备干部300名左右。各地级以上市每年在市委党校举办若干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对培训后备干部的有关班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派人跟班学习,加强日常管理和跟踪考察。

  3.基层干部。加大以镇村干部为主体的农村基层干部、以街道干部为主体的城市基层干部和以中小企事业单位干部为主体的企事业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执行政策、加快发展、服务群众、依法办事、解决自身问题等方面的培训。围绕促进社区事业协调发展的目标,加强城市基层干部依法办事、做群众工作、加强社会管理、开展社区服务、发展社区事业等方面的培训。围绕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加强企事业基层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基层干部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4.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根据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做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在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本领的同时,对女干部加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教育,引导她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对少数民族干部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提高他们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本领;对党外干部加强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培训,提高他们政治把握、参政议政、组织领导和合作共事的本领。注意加强对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中的优秀年轻干部的培训。依托党校和有关干部院校,每年分别举办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训班。

  5.其他公务员。按照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事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认真开展机关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和其他培训,进一步提高机关公务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学习创新和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依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和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政法系统公务员培训,落实法官、检察官、警官任职前的资格培训制度。抓好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干部培训,由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

  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切实增强战略决策、经营管理、市场竞争、自主创新等能力,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具有战略思维能力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适应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要求,加强政治理论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政策法规培训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及能力的培训。到2010年,对省、市属国有骨干企业领导人员普遍轮训一遍,完成国有骨干企业领导人员的工商管理高级课程班培训任务。开展高级工商管理和能力建设培训项目,举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出国培训班,加强与跨国公司、省外优秀企业家的交流与研讨。注重选派非公有制大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培训。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作出统一安排,分期分批地组织实施培训任务。抓紧培训企业所急需的战略规划、自主创新、资本运作、企业党建等方面的人才。省委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安排省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100名左右、后备人员100名左右,参加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和有关高校脱产培训。

  充分发挥企业自主培训的作用。引导企业把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整体发展规划,确定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保证必要的投入,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开展与“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培训,进一步完善企业自主投入、自主实施、自主管理的培训机制。

  (三)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坚持德才兼备、全面发展、尊重特点、鼓励创新,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善于推动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要遵循专业技术人员成长规律,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爱国精神、科学精神、探索精神和团队精神的教育。适应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广东的需要,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各级组织(人事)

  部门要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作出统一安排,业务主管部门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学术组织、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作用,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有计划、分领域、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大规模继续教育工作。省委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安排50名左右省直接联系的高级专家参加省委党校脱产培训。省委宣传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选派160名左右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到省委党校研修。

  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加强对电子信息、石化、家电、汽车、装备制造、钢铁、医药等产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重点抓好对科技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的培训。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创新能力、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和公共危机应急处理能力为重点,举办高新技术研修班。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制定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规划。以提高运用法律法规、提供专业服务、整合社会资源、处理复杂问题等能力为重点,开展社会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抓紧培养大批社会工作急需的各类专门人员。

  三、保障措施

  (一)优化干部培训资源。

  1.创新市县党校办学体制,强化干部培训主阵地作用。加快推进创新市县党校办学体制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理顺办学体制,形成以市委党校为主体,县(市、区)分校为依托的办学新模式。加强省、市党校(行政学院)建设和资源整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科研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构建资源共享、统一开放、覆盖全省的干部教育培训网络体系,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2.发挥高校教学资源优势,健全干部培训工作网络。继续委托有关高等学校,举办领导干部专题短期培训班。不断改进办班模式,提高教学质量,使培训工作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规范性。根据需要,高等学校的培训项目、培训内容要向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拓展。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利用高校教学资源,举办各类专业短期培训班。

  3.调动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把职能部门的业务培训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把宣传、统战、财税、经贸、教育、科技、信息化与电子政务、人口与计划生育、城市建设等专题培训班列入全省办班计划,提高各条战线干部的业务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需要,确定一定数量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国情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其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作用。

  4.坚持开放办学,拓宽国外培训渠道。坚持以境内培训为主,发挥境外培训的补充作用。按照少而精、突出重点、从严掌握、择优安排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境外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与世界一流大学合作,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法,举办领导干部出国培训班,优先安排重要岗位和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出国培训。组织、外事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规范境外培训工作程序,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切实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二)探索提高干部培训质量的新途径。

  1.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在职自学等制度,大力推行干部自主选学、在线学习等方式,为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提供多样化的途径。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突出办学特色,提高办学质量,增强办学实力,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办学水平。

  2.创新培训模式。适应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的需要,不断创新培训模式、方法和手段,进一步提高讲授式教学质量,大力推广“菜单式”、研究式教学方式以及情景模拟、案例分析、对策研讨、拓展训练等方式,完善课程设置,开展教学评比活动,形成一批精品课程和品牌培训项目。大力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3.加强理论研究。针对干部培训需求差别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机构多元化、培训手段现代化的发展趋势,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研究,及时总结、推广新鲜经验。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建立专题调研制度,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每年确定一批调研课题,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理论研究,运用调研成果指导工作实践。

  (三)积极推进干部培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1.实施培训质量评估。按照评建结合、以评促建的原则,逐步开展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工作。研究制定培训质量评估办法,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水平、师资队伍、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指导性意见。对部门和行业培训机构、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高等学校的培训质量,也要开展评估。

  2.强化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干部述学、评学、考学方法,增强干部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自觉性。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把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确因特殊情况在提拔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

  3.加强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干部参加教育培训和在职自学的任务,建立健全组织调训、计划申报、在职自学、学习考核、培训档案、培训效果跟踪调查、培训经费保障等制度。全面推行干部培训全员登记制度,及时了解、跟踪干部培训情况,防止多头调训、重复培训和漏训现象。

  (四)加强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的力度。落实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一个月。实施“干部教育师资培养计划”,采取在职进修、挂职锻炼、业务交流、承担重大科研课题等方式开展培训,5年内将骨干教师轮训一遍。改革干部教育培训教师职称评审制度,逐步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队伍考核评价体系。省、市党委组织部门和党校要建立师资库,选聘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家学者等担任授课老师。省委党校(行政学院)要按照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教材大纲要求,组织编写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具有广东特色的干部培训教材。

  (五)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省、市、县(市、区)要建立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确保重要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四、加强领导

  (一)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或本部门工作规划,统筹安排,整体部署。

  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情况,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干部所在单位要重视并组织实施好本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切实抓好学风建设。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学以致用。把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教育培训全过程。

  引导干部对现实问题进行理论思考,注重学习成果的转化运用,提高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把学习和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宏观管理。坚持和完善在党委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门主管,有关工作部门分工负责,省、市、县(市、区)分级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省委组织部要认真履行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等职能,重点组织开展对省管干部及中青年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省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干部的理论学习,组织宣传文化系统领导干部和高层次人才的培训。省委统战部负责组织民主党派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省人事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协调政府公务员的培训,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省国资委负责组织实施所监管的省属企业部分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批。

  省财政厅负责制定和落实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有关政策。省直机关工委要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其他有关工作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抓好本系统的业务培训。定期召开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会议,进一步发挥其沟通协调和宏观指导的作用。各地要按照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要求,分级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学员选调单位、派出单位和培训机构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确保培训工作的秩序和质量。

  (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管理者队伍。各级干部培训主管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充实工作力量,运用多种形式,抓好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

  省委组织部要做好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十一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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