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学位委关于做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17    浏览次数:1

沪学位办〔2011〕11号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精神,2012年上海市学位委员会继续支持和资助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资助范围

  (一)研究生暑期学校

  鼓励本市各相关高校结合上海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依托本校学科优势与特色,充分利用国内外相关学科的优质教育资源,面向全市高校相关学科的研究生举办暑期学校。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讲学,密切结合学术前沿和研究热点,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热情,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加强研究生校际交流。每个暑期学校为期2~3周,一般应有精品课程、学术前沿系列讲座等内容。

  (二)研究生学术论坛

  为全市研究生搭建交流创新思维、拓宽学术视野、激发创新热情的学术平台,营造研究生的创新学术氛围。每个论坛确定一个主题,主题的选择要求面向学术前沿和研究热点,要结合本单位的学科优势与特色并涵盖若干个相关一级学科,同时要兼顾其他高校研究生。每个论坛一般由名师报告、专家点评和学术沙龙等模块组成。同时每个论坛评选若干篇优秀论文。鼓励在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科或学科群支撑下连续举办相关学术论坛,创建具有品牌效应的研究生学术论坛。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与实习实践基地建设

  为进一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支持专业学位培养单位积极探索符合专业学位教育特点、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培养模式创新,构建具有特色的专业学位教育制度;重点加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着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研究生优质课程和重点教材建设

  为开发研究生优质教学资源,强化研究生基础课程教学,优化通识教育,增强学生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和高素质应用人才,重点建设一批研究生优质课程和教材。在建设工作中,应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积极利用优秀教改成果,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本项目建设类型分为:

  1.理论性课程和教材——主要面向研究生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介绍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方法等,着重于本学科基础理论的系统重建和创新。

  2.实践性课程和教材——主要面向研究生教育的实践性课程,体现案例教学、任务驱动等教学理念,着重于实践方法的系统性阐述和应用指导。

  (五)其它

  主要用于支持上海市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改革探索与总结;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项目实施单位提供服务,管理、跟踪各类项目的实施情况并总结经验;研究生导师、管理人员培训、经验交流平台建设项目;研究生教育创新课题研究项目(由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学会组织)等方面。

  二、具体要求及安排

  (一)申报单位要在认真总结近年来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实施的经验、认真完成已经批准立项创新项目的基础上,申报2012年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同时加强项目管理和宣传,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并积极向相关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实施单位报送材料。

  (二)申报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以研究生培养高校为申报主体。

  (三)项目申报须填写《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并将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送交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大沽路100号3302室,联系电话:23116734,联系人:赵炜)。

  (四)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项目批复另行通知。

  附件: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共三种表式)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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