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精神,探索建立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的机制,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依托北京市质量管理先进企业、检验检测机构等单位联合建立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展质量教育活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管理规范>的通知》(教基一厅〔2012〕25号)的要求,为规范全市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管理规范》(简称“规范”),现印发你们。请各区县质监局、教委参照本《规范》,广泛宣传,依托社会资源,发动本地区具备条件的企业和机构,认真抓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从2013年开始,北京拟建立国家级和市级两级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市级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由各区(县)质监局和教委联合向市质监局和教委推荐产生,市质监局和教委组织专家审定后,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命名为“北京市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并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推荐部分单位申报国家级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对于符合北京市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条件的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逐步纳入北京市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管理。
各区(县)质监局和教委在组织申报中,应选择具有满足小学、初中、高中各年龄阶段质量教育需要,或与中小学生相应学习阶段认知能力适应的资源。适合小学、初中生的基地应选择生产工艺相对简单的企业(如食品加工、玩具生产等),通过学习质量知识,培养学生兴趣爱好;适合高中生的基地重点以高端制造业、科研、质量检测机构及现代服务企业为主,通过社会实践和互动,引导高中生开展人生规划、职业生涯规划。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管理规范
2.北京市中小学生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申报表
3.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统一标识
4.北京市中小学生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基地评审报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