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中国新材料产业博览会浙江展区项目通告

发布日期:2014-07-18    浏览次数:2

  由工信部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三届中国新材料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新博会)将于2014年9月1日至9月3日在哈尔滨召开。本次博览会设置1700个国际标准展位,邀请国内外知名新材料、专用装备制造企业、科研院校及中介服务机构参展,同时将举办新材料产业信息发布、项目对接等活动。根据工信部要求,我省将组织60个展位参展。为做好相关布展工作,特将邀请具有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加项目的设计、施工招投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第三届中国新材料产业博览会总体方案,浙江省展区拟以“新材料、新生活、新装备、新成果”为主题,进行展示宣传。

  二、展览时间、地点、面积

  展出时间:2014年9月1日至9月3日(布展时间:8月27日至8月31日)。

  展出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301号)。

  浙江展区共60个展位,高度限高5米。相邻为其他省展示区域。

  三、具体要求

  (一)鲜明简洁

  主体结构要紧扣主题,大气、协调、明亮、特色鲜明,展区内要简洁、通透、明亮,展区四面都应有浙江展位的明显标识。建议以蓝色为主基调。

  (二)区域分割

  整个展区不进行明显分割,在展位内有浙江整体形象展示,以明显浙江展区。

  (三)协调服务

  中标单位应提供良好的展会服务,做好与大会主办方沟通协调;协助招标方做好证件、展区值班等相关服务工作。

  (四)安全方面

  中标单位负责展会前设计、施工、搭建等工作。展会期间每天要安排专职人员在展区留守值班,确保展区安全。

  (五)预算价格

  项目总价控制在15万元人民币以内,并提供相关费用清单。

  (六)时间安排

  1、请参加评审的单位在7月24日前向我委提供单位资质材料复印件、设计方案资料(包括报价和效果图)。

  2、我委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相关资料文件进行评审后,最终确定承办单位。

  四、监督管理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规,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省经信委生产服务业处,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9楼919室,邮编:310007,联系人:卜宇彬、周艳利,电话:0571-87058210,传真:0571-87055246、87058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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