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科〔2011〕6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省产业技术水平,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国际旅游岛建设,“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加大对技术引进集成应用支持力度,对从国内外引进的先进适用技术的集成开发和示范项目给予经费支持。请各单位按照专项的具体申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本专项原则上只支持从国内外引进的先进适用技术的集成开发和示范。如:
1、网络技术与软件
云计算、网格计算、虚拟计算等高性能计算技术、电子支付技术、交互平台技术、现代物流、物联网技术等网络技术及软件共性技术的引进与集成应用。
2、生物与医药技术
现代生物技术在香料、南药黎药、创新药物以及药用生物资源开发中的集成应用;高尖端医疗科研设备、数字医疗技术、基因检测技术、生物芯片技术及实验动物医学试验技术等的引进和集成应用。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资格。凡在海南省内注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申报单位要具有相关研究积累,有稳定的科研队伍,能将引进的技术和成果进行集成应用示范。
2、项目条件。项目必须是从国内外引进、前期工作基础好、技术成熟先进、在相关产业领域具有较大推广价值,项目实施后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项目申报材料必须附有合作或技术转让协议书等引进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资格。已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两项且未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4、项目实施年限。项目实施起止年限为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最长不超过3年。
三、项目经费
引进集成应用专项项目经费以单位自筹为主,省科技厅将择优支持部分引导经费。
四、申报材料
1、申报纸制材料一式二份,纸制材料必须与电子版内容一致;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2、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和相关附件。《项目申报书》是项目论证和评审的主要依据,申报单位必须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要求进行编写。
相关附件主要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近两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2)合作或技术转让协议书。
(3)技术先进成熟情况的有关材料。
4、装订要求:按项目申报材料封面、项目基本信息表、项目主要研发人员、经费来源和经费预算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证明材料等顺序装订。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五、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附电子版)于2011年9月19日前报送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科技厅行政审批办,逾期不予受理。
1、材料报送地址
联系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科技厅行政审批办
联系电话:65203097、65203042
电子信箱:Lhxhainan@sina.com
邮政编码:570204
2、申报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65329449、65343316
联系人: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东方、邓海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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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