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各试点企业:
根据《天津市专利试点工作(运用类)实施办法(试行)》(津知发施字〔2009〕65号),经企业申报、区县推荐、形式初审、局办公会议审定、社会公示等工作程序,确定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为2011年第一批天津市专利试点企业(运用类)。现将试点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试点工作时间自2011年开始,试点期为2年。
各有关区县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助市知识产权局推进所属企业的试点工作,监督试点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帮助试点企业落实实施条件,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各试点企业要提高对试点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任务合同书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
2011年第一批天津市专利试点企业(运用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