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11    浏览次数:5

  内科发计字[2015]8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西部之光”
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科院兰州分院关于2015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科兰发人字〔2015〕14号)的要求,现就我区2015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西部青年学者”A类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西部青年学者”A类项目,重点支持西部优秀青年人才及其团队开展科研工作。

2.“西部青年学者”A类项目入选者应为用人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学者,研究项目应符合所在单位学科布局和发展方向。

3.申请人应与中国科学院所属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入选者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材料

1.《中国科学院“西部青年学者”申请表》(A4纸张并含电子版)一式5份。

2.《2015年兰州片“西部之光”项目评审简表》(A3纸张并含电子版)一式5份。

3.代表性论文或报告一式一份(A4纸张)。

4.项目答辩PPT(10分钟)。

5.各单位每个项目申报中科院资助经费按照不超过15万元预算。

6.如需进一步了解“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有关政策,请在中国科学院人事局网(http://www.pe.cas.cn/-政策规章-人才处-区域人才计划)中查询。

三、申报数量、时间及地点

1.申报数量: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项,自治区科技厅组织评审后,选择3项报中科院兰州分院。

2.时间:8月13日前

3.地点:自治区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联系人:史广旭  0471—6282130

邮  箱:nmgkjtjhc@163.com

 

附件:1.中国科学院“西部青年学者”申请表

2.2015年兰州片“西部之光”项目评审简表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5年7月31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