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农业开发办公室、财政局:
为更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在更大范围内择优选项,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申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扶持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农办〔2011〕17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办制订了《2012年河北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现予印发,请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
附件:2012年河北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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