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推进扶贫重点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25    浏览次数:2

  各市经信委、农业局、科技局(委)、教育局、农办(扶贫办),宁波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浙江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浙江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为了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科技部、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的《贫困村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规〔2014〕146号),推动各项任务落实,根据“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要求,结合浙江实际,省经信委、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农办(扶贫办)、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推进扶贫重点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按要求加强协同配合,认真组织实施。

  省经信委              省农业厅            省科技厅

  省教育厅              省农办          省通信管理局

  2014年7月14日

  推进扶贫重点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科技部、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的《贫困村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要求,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总体部署,按照四化同步发展要求,全面实施“宽带浙江”战略,以“宽带乡村”、“宽带网络校校通”等工程为载体,大力推进农村信息化,改革创新、积极探索、群策群力,综合利用有线无线技术,加快扶贫重点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努力走出一条扶贫重点村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应用可持续发展路子,提高信息普遍服务水平,深化农村信息化应用。促进欠发达地区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二、主要目标

  推进我省欠发达地区行政村接通符合国家标准的互联网,逐步消除“宽带浙江”建设中区域和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全面推进我省信息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落地,整合开放各类涉农信息资源和信息基础设施,为农村、农民和农业现代化提供各类信息服务。到2015年底,每个村至少有1名以上具有信息获取和服务能力的信息员。全面解决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院校的宽带接入问题。重点欠发达县已通电的行政村互联网覆盖率达到100%,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宽带覆盖率达到50%,基本形成“信息共享,应用共推,设施共建,费用共摊”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发展模式。到2018年,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基本实现通宽带。全省扶贫重点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水平保持全国前列。

  三、责任分工

  省经信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扶贫重点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实施方案,抓好综合试点,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省农业厅负责整合开放各类涉农信息资源,为农村农民提供信息服务。

  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创建工作,按计划通过考评验收。

  省教育厅负责梳理重点欠发达县内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宽带接入需求,建设省、市、县、校千兆互联的浙江省教育计算机网,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部署校内网络教学应用环境建设任务和检查工作,建立运行维护保障机制,保障学校具备信息化教学基本办学条件。

  省农办(扶贫办)负责统筹协调,提供全省欠发达县、扶贫重点村基本情况和信息基础设施及互联网接入需求;会同省经信委做好全省扶贫信息系统中有关信息的对接工作;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开展扶贫重点村信息员培训工作,提高信息员的信息获取、处理、管理和服务能力。

  省通信管理局会同经信部门通过通信“村村通”工程建设机制和省农办提供的全省欠发达县、扶贫重点村基本情况和信息基础设施及互联网接入需求,制定年度计划,加强农村地区互联网接入建设指导和电信行业监管。

  浙江电信、浙江移动、浙江联通、浙江华数做好年度计划任务的再分解和逐级落实,按时报送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统计,及时反映推进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市、县分公司的指导和考核。

  四、工作时间表

  (一)2014年工作计划。6月底前,省经信委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并印发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启动各项工作。7月底前,省经信委会同有关单位、试点市、县(市、区)开展已通电20户以上自然村通宽带试点。省通信管理局会同经信部门和通信运营企业完成重点欠发达县内的1/3已通电行政村的互联网覆盖,1/4已通电20户以上自然村通宽带,实现相应地区农村学校宽带接入。省教育厅基本建成浙江省教育计算机网,8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千兆接入省教育计算机网,协同推进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院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省农办(扶贫办)会同省科技厅举办农村信息员培训班,保障已实现互联网接入的村有一名懂电脑、会应用的信息员,农技、农产品信息得到有效共享。省科技厅会同有关单位抓好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

  (二)2015年工作计划。省经信委会同有关单位全面推广重点欠发达县内已通电20户以上自然村试点建设经验。省通信管理局会同经信部门和通信运营企业完成重点欠发达县内已通电的行政村互联网覆盖率达到100%,完成1/2的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宽带接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院校的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00M以上。省教育厅建成省教育计算机网,90%以上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千兆接入省教育计算机网,完成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院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保障学校宽带的有效应用。省农办(扶贫办)牵头推进农村信息员培训工作,保证已接入互联网的村有一名以上具有信息获取和服务能力的信息员。省科技厅推进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全国先进。

  (三)2016-2018年工作计划。省经信委、省通信管理局2016年前基本实现重点欠发达县内已通电的20户以上自然村通宽带。省教育厅全面建成浙江省教育计算机网,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千兆接入省教育计算机网和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在特困地区的共享,深化信息技术在学校教学、管理、校园文化建设中的应用。省农办(扶贫办)深入实施农村信息员培训工作;省农业厅深化涉农信息资源的整合、开发与共享,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综合信息服务,有力支撑“三农”工作。全省扶贫重点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信息化应用保持全国先进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导,建立协同工作长效推进机制。

  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李强省长在全省信息经济座谈会上“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宽带浙江建设”的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落实《“宽带浙江”发展规划(2012-2015年)》、《“宽带浙江”建设实施方案》、促进信息消费,以及新农村建设、农业信息化、教育信息化规划部署,把欠发达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工作和实施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宽带乡村”专项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宽带网络校校通”工程、“百万农民信箱”工程、“党员电教村村通”、“农村信息便民服务中心”、“农村电子阅览室”等建设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把重点欠发达县互联网覆盖、网络教学环境、信息员队伍建设和应用服务作为重点目标任务,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要摆上工作议程,指定负责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调,及时沟通情况,形成长效协同工作机制,确保扶贫重点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顺利推进。

  (二)突破宽带覆盖难题,注重信息化应用服务实效。

  针对欠发达地区宽带建设难度大、投入成本高、有效需求不足、用户实装率低等问题,各市、县(市、区)有关政府部门要强化整合社会助农资源,出台相关扶持政策,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出一点,乡村补一点、电信企业贴一点,农民掏一点”的欠发达地区农村信息化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协调国土、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电力等部门对重点欠发达县农村宽带建设涉及的机房、基站、线路等用地、用电、环评予以支持。各通信运营企业按照分配的任务指标,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共建共享,探索分片建设,避免重复投入,确保资金投入和建设进度。同时,要开发多种惠农业务套餐,降低通信费用。扎实开展信息入户工作,依托省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12316”三农呼叫热线等,推动涉农信息资源共享。要以推动三网融合、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便民服务中心、百万农民信箱、农家乐等为抓手,切实解决宽带农村的应用绩效,提高农户安装使用宽带积极性,让宽带真正助力农村发展。

  (三)加强统计监测,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省经信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部署和总结,及时推广典型经验。省教育厅每年1月20日前统计通报重点欠发达县内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院校)的基本信息和需求统计及调整情况。省通信管理局做好互联网覆盖年度推进计划和完成情况汇总。每年9月底,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通信管理局向国家部委上报情况的同时,向省经信委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10月上旬省经信委将工作情况汇总报送省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省经信委会同省通信管理局开展对电信运营企业上一年度计划完成情况的考评。省农办(扶贫办)配合省经信委切实加强对扶贫重点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督查考核。省教育厅将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院校的宽带覆盖率纳入教育信息化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考核力度。浙江电信、浙江移动、浙江联通、浙江华数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各县市分公司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考核。

  请各市、县(市、区)相关部门单位根据省级部门工作部署,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检查考核,切实解决宽带接入、信息共享、应用推广等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探索扶贫重点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的新思路新模式,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推进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经信和对口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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