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市纺织纤维检验所,各学生装生产企业:
为加强我市学生装产品质量监督,切实保护学生身体健康,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自即日起至
一、各区县局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在市学装中心提供的《2013年推荐学生装生产定点企业名单》(见附件1)基础上,对辖区内学生装生产企业进行排查,全面掌握企业原材料采购验收、生产过程控制、成品出厂检验等产品质量保证措施的执行情况,更新生产企业数据库。
(二)根据学生装企业提交的生产计划,在企业集中生产阶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把面料验收关和成品出厂检验关,是否存在使用劣质面料生产校服产品的违法行为,是否按照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在校服吊牌、标识或标签上明确标注了产品安全类别。在进行专项检查的同时,与市纺织纤维检验所相互配合,根据企业生产进度,按照《2013年北京市儿童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开展学生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不能提供面料质量合格证明的企业,可根据情况增加抽查产品品种和批次。抽样工作应于
(三)按照《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定(试行)》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依法处理。对于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产品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还应对其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防止问题产品流出,对已出厂的问题产品,应责令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二、市纺织纤维检验所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组织开展“质量免费课堂”活动,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以“强化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为目标,开展产品“质量免费课堂”活动。7月上旬前对全市学生装生产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相关标准,生产过程控制以及先进管理理念的培训,引导企业强化质量意识,促进企业重视内部管理、规范生产行为,建立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的自律机制,提高企业自身的质量管理能力,切实履行产品质量义务,依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二)为学生装生产企业和学校开通学生装检验绿色通道,提供优质服务,帮助企业把好原材料进厂质量关,指导企业按标准及合同要求组织生产。
(三)积极配合各区县局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查工作。严格依据抽查方案进行检验和判定,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并按照《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定(试行)》办理送达手续。自接受样品之日起,每周五下班前将本周抽样检验情况报告市局,发现样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随时报告。
三、各学生装生产企业工作要求
(一)加强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技术要求的学习,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严格按标准及合同要求组织生产,严格执行原材料进货验收制度和出厂检验制度,特别是要做好学生装面料来源登记和质量验收工作,不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严格落实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
(二)积极配合此次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查工作,在集中生产阶段前,将学生装生产计划表(模板见附件2)报告所在地质监部门,联系方式见《质监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附件3)。
附件:1.《2013年推荐学生装生产定点企业名单》
2.《学生装生产计划表》(模板)
3.《质监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