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质监标发〔2011〕301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首都标准化战略纲要》的实施和《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标准化发展规划》的落实,做好2012年北京市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现将2012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首都标准化战略纲要》的实施和《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标准化发展规划》的落实,围绕纲要明确的战略目标和战略重点,以及“十二五”时期全市标准化工作的重点任务,加强地方标准研究和实施,提升北京市地方标准的质量,提升标准化工作对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的能力与水平。
二、 项目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与地方标准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规定的申报程序、申报要求与申报材料进行地方标准项目申报。2012年地方标准项目的申报范围见《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的重点领域》(见附件2)。
三、 截止日期
立项受理工作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30日,以各地方标准行业主管部门正式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为准。逾期未提出立项的项目,原则上2012年不再进行增补。
四、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7520108
E-mail: bzh@bjtsb.gov.cn
请各单位结合2012年的工作重点,统筹考虑即将开展的标准化工作,及时申报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附件:1、北京市地方标准项目立项指南
2、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重点领域
3、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4、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填写说明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
附件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