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浙江省产业集群“两化”深度融合试验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的意见》(浙经信信息[2011]438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产业集群“两化”深度融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经信信息[2011]468号)有关精神,决定开展2011年浙江省产业集群“两化”深度融合试验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以全省42个快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示范区为重点。
二、申报材料
(一)产业集群“两化”深度融合试验区申报表(见附件)。
(二)产业集群“两化”深度融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1、产业集群总体发展情况;
2、产业集群“两化”融合的基础和存在问题;
3、产业集群“两化”深度融合试验区建设思路、发展目标;
4、产业集群“两化”深度融合试验区试验内容和分阶段任务;
5、产业集群“两化”深度融合试验区建设保障措施。
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电子版打包压缩成一个文档直接发到xxhc@zjjxw.gov.cn。
三、其他事项
(一)对于申报的基础好、条件成熟的产业集群“两化”深度融合试验区,我委将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为国家"两化"深度融合试验区;
(二)对省级财政资金立项补助的相关项目,地方财政应当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配套。
(三)请各地按照《浙江省产业集群“两化”深度融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试验区申报工作,并由产业集群所在的市或县(市)政府行文,于9月2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省经信委。
联系人:姜华(省经信委信息化处),联系电话:87056463,传真号码:87056460,电子邮箱:xxhc@zjjxw.gov.cn。
浙江省产业集群“两化”深度融合试验区申报表.doc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