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子商务“十一五”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2008-03-28    浏览次数:1

  广东省电子商务“十一五”发展规划

  根据《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5〕36号)、《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一五”规划》和《关于2006年至2010年广东省信息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省当前电子商务发展实际,制定《广东省电子商务“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发展环境

  (一)国内外电子商务发展背景

  当今世界正进入信息经济时代,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加速了经济全球化和全球信息化的进程,并对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电子商务作为21世纪主要的经贸方式之一,在世界各地、各行业迅速发展,给世界贸易格局和经济增长方式带来了巨大变革。

  目前,国际电子商务发展主要表现出规模持续高速增长和发展不平衡两大特点。联合国贸发会相关报告指出,2005年全球电子商务规模较2004年增长了44.9%,达到41000亿美元,国际电子商务进入发展高潮。但全球电子商务的发展十分不平衡。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相继颁布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法规,大力推动电子商务应用,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已经形成了以美国为首,欧洲、日本和韩国等紧随其后的电子商务应用发展“第一集团”,对发展中国家形成了巨大的技术、人才和市场优势。

  在国内方面,随着信息技术和信息化应用的发展,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十五”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颁布出台,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了法律政策保障。同时,我国信用、认证、标准、支付和现代物流等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撑体系也在不断完善。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05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调查报告》显示,自2000年以来,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每年以60%的速度增长,2005年,市场规模达到6800亿元人民币,其中BtoB(企业与企业间的电子商务)占整个电子商务市场份额的98%,并涌现出一批实力较强的电子商务企业和行业电子商务应用平台。目前,我国已经形成环渤海地区、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三大电子商务发展核心。随着发展环境的不断完善,“十一五”期间,我国各省区电子商务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态势,同时区域竞争也将日趋激烈。

  发展电子商务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大举措。“十一五”时期,我省社会经济发展要完成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加强自主创新,深化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任务,必须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二)“十五”发展回顾

  “十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动全省电子商务发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为“十一五”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政策法规环境、安全认证和信用体系不断优化

  2003年2月《广东省电子交易条例》正式实施,有效保障了我省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2004年11月,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了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的政策支持。2005年9月,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和广东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获得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截至2005年底,两认证机构共发放数字证书约30万张。2004年11月,由省信息产业厅会同省工商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7个部门共建的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网正式开通,有效整合全省190万个企业的信用信息资源,实现省内跨地区、跨部门的企业信息公开和共享。

  2.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日益完善

  “十五”期间,我省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和通信服务业规模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截至2005年底,全省电信光缆总长度约29万公里。全省移动电话用户达到6406.6万户,固定电话用户3442.5万户。广播电视光纤网络达到15.3万公里,有线电视用户1116万户,广播和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6.1%和96.36%。全省上网用户总数约为1486万人,占全国的13.4%,占我省人口总数的17.9%。

  3.现代物流业不断发展

  我省非常重视现代物流业的发展,2002年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的意见》(粤发〔2002〕1号),2005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我省服务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粤府〔2005〕1号),提出了积极扶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目前,我省已建立起海、陆、空立体的交通运输网络体系,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数量为全国之最。物流企业和物流平台建设快速发展,第三方物流应用水平不断提高。另外,粤港在物流方面的合作也相当紧密,我省每年约有70%的产品经香港转口,64%的海外买家通过香港的企业到内地进行产品采购,约有97%的外商选择在香港设立办事处,处理与珠三角地区企业间的贸易。

  4.电子商务支付体系不断完善

  我省的信用卡在全国发行最早、种类最多、数量也最大,截至2005年底,广东银行卡发卡机构30家,发卡量8500万张,银行卡总交易金额1580亿元,可以受理银行卡的特约商户4.34万家,布放POS机具7.3万台、ATM机8500台。持卡消费风气初步形成,剔除批发性的大宗交易和房地产交易,2005年我省持卡消费额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接近24.5%。同时,广东银联跨银行ATM/POS网络的建成为我省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打下了很好的基础,银联金融服务网已形成以广州为中心,覆盖全国多个城市,联接香港、澳门银行卡网络中心和VISA、MASTER国际卡组织的大型网络平台。

  5.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显著提高

  一是大型企业电子商务带动效应明显。我省部分大型龙头企业已经开展支付型电子商务应用,将网上商贸与企业内部企业资源计划(ERP)相结合,实现商务运营的电子化和管理决策的智能化。二是以专业镇和专业市场为依托,形成行业信息化服务联盟,建设面向行业的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模式成效非常显著。三是依托产业园区建设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的电子商务建设模式得到很大发展。四是随着企业信息化和电子政务的深入开展,我省企业与政府间的电子商务应用效果突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全面规划和协调不足。在推进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由于缺乏整体规划和协调,我省电子商务发展存在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等现象,电子商务管理体系还不完善。

  2.整体应用水平还比较低。我省电子商务的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应用意识不够强,多数企业还停留在网站宣传浏览上,未能与生产、营销有效结合起来。同时,电子商务的地区发展不平衡,东西两翼及粤北山区与珠三角地区比较还存在很大差距。

  3.支撑保障体系还不健全。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电子交易和企业信用管理,以及电子商务投融资机制、财税政策、在线支付体系、现代物流体系等还不健全,制约了我省电子商务的发展。

  4.专业人才缺乏。我省主要缺乏三方面的电子商务专业人才,一是电子商务模式设计、战略规划的管理人才,二是电子商务市场运作和营销的管理人才,三是电子商务信息系统建设、咨询和项目实施的管理人才。

  二、指导思想、推进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把发展电子商务作为我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大战略举措,紧紧围绕区域、产业综合竞争力的提升,大力推动体制创新,优化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发展电子商务相关产业,深入推进电子商务在社会经济各领域普及应用,促进我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推进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发挥各级政府在统筹规划、宏观调控、政策导向、组织推进等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电子商务建设的积极性。坚持企业在电子商务应用中的主体地位,按照市场规律推进电子商务普及应用。

  2.强化应用,注重实效。以需求为导向,大力推广电子商务应用,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不断引进开发经济实用的电子商务产品和服务,使电子商务切实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真正惠及广大企业和人们群众。

  3.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紧紧抓住电子商务应用的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大力推进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的融合,逐步提高社会经济各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4.引进消化,自主创新。加强国内外电子商务技术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先进适用技术,倡导和鼓励技术、管理和商业模式的创新,注重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电子商务创新体系。

  5.统一规范,保障安全。落实国家电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高度重视电子交易安全,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措施,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之间的关系,以安全保发展,在发展中求安全。

  (三)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省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法规环境得到较大完善,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安全认证、标准、企业信用管理,以及电子商务投融资机制、在线支付、现代物流等支撑体系初步建立。电子商务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进一步提高,企业电子商务应用能力显著增强,社会大众电子商务应用意识有较大提高,电子商务相关产业发展迅速,电子商务在全省普及应用。

  ——全省中小型企业互联网应用普及率达到4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互联网普及率达100%,6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省流通龙头企业、重点批发市场全面开展电子商务应用。

  ——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达到100%,全省乡镇企业、种养大户、流通大户互联网应用普及率达到50%,各类农村信息化系统得到广泛应用。

  ——初步建成区域性电子商务体系,珠江三角洲地区城市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全国领先,建成一批区域、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和产业集群电子商务平台。

  ——基本建成国际领先、多网融合、安全可靠的综合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电子商务运行服务和保障体系,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技术应用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区域信息传输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建立起功能比较完善、运转协调的全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改善信用环境和信用秩序,基本建立起全省企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

  ——电子商务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电子交易安全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较为完善,数字证书在全省各行业普及应用。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支撑体系建设

  1.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网建设。整合政府部门企业信用信息资源,将企业信用信息网建成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共平台。发挥中介机构、市场监督机构和信用评估机构作用,不断丰富企业信用信息内容,扩大应用范围。积极培育信用市场,鼓励信用服务中介组织的发展。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培育信用管理和服务系统,推动专业征信机构及其数据库的建立与发展。建立企业征信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加强内部信用管理,规范经济行为。建立企业信用激励机制、信用预警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和严重失信淘汰机制。

  2.加强数字证书认证服务。加快数字证书认证体系的发展,完善安全认证基础设施,建立布局合理的安全认证体系。规范密钥、证书和认证机构的管理。支持省内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发展和跨地区数字证书交叉认证工作。在国家信息产业部的指导下,积极协调粤港数字证书实现互通互认。大力推动数字证书在企业和个人商务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强企业电子商务服务的管理,形成电子商务服务市场管理的基本框架。

  3.推动企业信息化标准建设。推进企业的信息化业务流程技术标准、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标准、产品编码和管理编码标准等各类标准的建立与完善,重点是发展物流的信息分类与编码、采集、交换以及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制定信息化系统实施建设和运行维护规范制度,逐步形成企业信息化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

  4.支持网络金融服务发展。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广东银联等第三方机构建设安全、快捷、方便的在线支付服务平台,大力推广使用银行卡、网上银行等在线支付工具,推动在线支付业务发展。进一步完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专业化金融信息系统,实现金融业的网络化经营,开展客户中心、网上银行、网上证券和网上保险等新型金融服务,满足高层次客户多领域、个性化的增值金融服务需要。

  5.建设公共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以数字证书认证、信息交换、公共数据库为基础,以电子口岸与国际航运中心为核心应用,整合海关、税务、工商、外贸、检验检疫等部门信息资源,通过连接公路、铁路、港口、银行和制造商、供应商、货主、用户等物流信息系统,构建全省公共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完善电子政务对进出口企业的服务,形成电子政务系统和电子商务系统的有机结合,提高政府监管服务水平,推进货物通关便利化。以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推动专业物流服务平台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业务协调,提升物流和供应链运营管理水平。

  6.建立无线射频识别(RFID)公共技术支持中心。以推进RFID应用,提高我省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水平为重点,采用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模式,建立RFID公共技术支持中心,重点是提供物流和通关应用的软硬件设备和业务应用系统的无线接口技术支持,以及数据格式转换服务等;建设RFID技术应用软硬件产品仿真测试系统,为设备生产商、软件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技术应用产品测试与认证;开发和集成可扩展且能够支持物流和通关相关业务应用的公共服务系统,实现RFID物流通关信息系统联通应用,为企业的RFID技术应用提供咨询、培训、规划、解决方案和管理维护等全程技术应用的支持服务。组织企业开展RFID技术相关的标准研究和制定,推广RFID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带动我省RFID产业发展。

  7.加快基础信息网络建设。加快建设新一代高速信息传输骨干网络和宽带高速计算机互联网,提高上网速度,降低上网费用,构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信息化基础平台。建设完善标准化、广域型、基础性的商品订货系统、商品交易网络、商品信息发布系统等信息体系,促进商品、企业和商务活动进入电子商务领域。

  (二)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应用

  1.推进制造业电子商务应用

  重点引导中小型企业在公共服务平台上建立网页,上网收集信息,发布产品信息和宣传企业形象,逐步推广计算机辅助设计、财务管理、销售管理、办公自动化等系统,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逐步开展网上客户服务和网上贸易洽谈等商务活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与企业协作平台建设,促进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逐步实现网上询价、网上采购、网上营销等非支付型电子商务。支持大型企业开展BtoB、BtoC(企业与消费者间的电子商务)支付型电子商务,将网上订货与企业内部ERP系统结合,通过网络营销和网上支付,实现对市场的快速反应,全面实现商务运营的电子化和管理决策的智能化。充分发挥制造业大型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以产业链为基础,供应链为重点,整合上下游关联企业的相关资源,实现企业与企业间业务流程的融合和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构建产业带动的电子商务平台,推动关联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鼓励企业加大信息技术升级和系统建设投入。

  2.推进商贸流通业电子商务应用

  大力推动商贸流通各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推广条码识别技术、无线射频识别(RFID)技术、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等信息采集跟踪技术在商贸流通领域的应用。推动物流、商贸等行业积极开展供应链管理(SCM)、客户关系管理(CRM)等应用系统的建设,提高商贸流通效率。在商业连锁企业中推广连锁配送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统一的订单管理、库存管理、采购管理、运输管理、财务管理,实现连锁业的经营和管理一体化,提高连锁销售的规模和服务水平。鼓励大型商业连锁企业建立数据交换(EDI)系统、电子订货系统(EOS)、供应链管理系统和商业分析智能管理系统,推行网上数据传送,利用互联网与物流配送中心、上游供应商共享商品信息,实现业务协同,加快产业链的延伸。加快推进批发市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实现网络化的信息采集和发布,大力推行电子结算、电子拍卖,重点依托流通龙头企业建立网上批发市场和网上商城,创新交易方式,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管理水平,促进批发市场的规模化发展。以商贸流通业中有一定基础和经营规模的企业与连锁批发市场为重点,建立电子商务平台,推进电子商务应用。

  3.推动区域电子商务应用

  支持广州、深圳等地区大力推广电子商务应用和发展电子商务相关产业,发挥珠三角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国家城市信息化试点、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等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区域电子商务应用。鼓励各地以产业集群、产业园区、专业市场和行业龙头企业为依托,建设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网上开店、数字证书认证、在线支付和物流等服务,提高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支持专业镇整合资源,建设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开展产品研发、成果转化、检测认证、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信息交流、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人才引进与培训等服务。

  4.发展政府与企业间的电子商务应用

  整合、完善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大力推动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建设标准规范、入口统一、功能完善、高效快捷、安全可靠的“一站式”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政府面向公众和企业的业务,特别是行政许可事项,要逐步实现网上受理和审批。公安、工商、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在“一站式”电子政务建设的基础上,运用信息网络技术逐步加强与企业间的电子商务应用,深入推进网上公安、网上工商、网上税务、网上社保业务发展。支持建立面向政府采购的电子商务平台,大力推动政府采购的电子商务应用,降低采购成本。引导社会企业参与社区信息化建设,开展数字电视、网络游戏、网上购物、网上学习等服务。

  5.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应用

  依托山区信息网和广东农业信息网等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开发市场信息,搞好商情预测,及时准确地提供农情信息咨询服务。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农资商贸物流配送信息系统,推进农产品商贸信息畅通,促进市场繁荣、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以国家和省级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区为依托,建设农产品交易平台等农业电子商务系统。鼓励农业电子商务网站建设,拓宽销售渠道。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县域经济特色的网站,促进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推进农产品现代物流发展,促进信息技术在农产品包装、运输、加工、贮存、分销等环节的应用,推动农村流通业发展,促进连锁超市进农村。结合县域特色经济的发展,鼓励相关市县在山区信息网、农业网、金科网等省级系统网站上,将优质特色乡镇企业产品通过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提高产品知名度,逐步形成品牌效应,促进乡镇特色产业发展。

  (三)大力推动电子商务相关产业发展

  1.发展电子信息产业

  加快电子信息工业结构调整步伐,大力发展以新一代移动通信产品为主的通信设备和以数字产品为主的消费类电子制造业,推动微电子、软件、新型元器件成为支撑行业发展的主导产品,形成全国重要的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和新型显示器件产业群,将我省建成世界重要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和研发基地。积极引进、消化和吸收先进适用的电子商务应用技术,鼓励技术创新,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商务软硬件产品和系统的产业化发展步伐,提高电子商务平台软件、应用软件、终端设备等关键产品的自主开发能力和装备能力。发展无线移动电子商务,促进移动电子商务技术与装备的应用及产业的发展。鼓励我省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国家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基地、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园等开展电子商务关键技术和产品的研发。

  2.发展信息服务相关产业

  大力发展计算机信息网络服务、教育、文化与娱乐、信息内容等信息服务业。继续发展电信传统业务,鼓励拓展电信新业务,开展各种类型的移动增值业务。大力发展信息内容产业,制定信息资源产业政策,加快经营性信息资源的市场化开发,促进公共信息资源的再利用。逐步开放网络服务市场,大力发展网络服务业、信息咨询服务业等行业,发展积极健康的互联网文化娱乐。开展电子商务工程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咨询服务、工程监理等服务工作。

  (四)积极开展泛珠三角电子商务应用合作

  根据《泛珠三角区域电子商务合作发展行动纲要思路框架》,以“共享资源,统一标准,稳定机制”为原则,采取多样化、多层次、多模式的合作发展战略,积极推广电子商务应用。进一步加强泛珠三角地区电子商务规则、标准、法规方面的联合研究。加强金融、证券、外贸、机械、化工、冶金、医药、煤炭、农业、旅游等典型行业的电子商务专业平台建设。选择和推介信息化建设基础好、管理规范、需求迫切的大中型企业或企业群体,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实施突破,带动区域电子商务的突破性发展。把优秀电子商务企业的应用平台向泛珠三角地区推广,使之成为区域共享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1.加强电子商务推进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电子商务发展,需要发挥政府各有关部门优势,形成推动合力。积极利用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适时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研究解决电子商务发展的全局性问题,组织推进重点工程和示范项目的实施,研究制定扶持和鼓励电子商务技术研发、产业化与应用的政策措施。

  2.扶持电子商务中介组织发展。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和人才培训等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省信息协会、电子商务协会、软件行业协会、物流协会、卫星导航(GPS)协会等的作用,带动行业电子商务应用,规范电子商务发展的市场秩序。在省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下,组建电子商务专家组,为我省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专家服务。

  (二)加强政策法规支持和标准建设

  1.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法规环境。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建立健全地方性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完善省有关电子交易和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法规体系,加快《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工作,制定网上开展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研究制定促进金融业和电子商务相关企业相互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完善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财税政策。指导电子商务领域相关企业和机构,合理确定信息安全保护等级,提高电子商务信息网络安全防范能力。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侵权盗版、盗窃欺诈、入侵破坏信息网络等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2.推动电子商务应用标准体系建设。以加强物流标准体系建设为突破口,积极推动电子商务应用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完善物流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推广产品电子代码(EPC)系统。加强EPC技术标准研究工作,制定与EPC技术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相配套的系统标准,使我省EPC技术推广应用工作规范、快速发展。开展RFID技术应用规范的研究,以粤港物流和通关应用为突破口,在国家有关部委指导下,加快开展无线射频识别(RFID)技术的系统设计规范、射频标签技术规范、射频读写器规范和射频识别过程通讯规范的研究。

  (三)抓好电子商务重点工程和示范工程

  1.加大电子商务重点工程的支持力度。继续将电子商务项目纳入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的重点,从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经费中安排一部分资金支持电子商务的技术研究、应用以及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将电子商务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列入省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由政府组织,实施攻关。

  2.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工程。重点开展制造业、商贸流通业等行业电子商务应用,抓好骨干企业电子商务示范工作。推动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应用,探索面向消费者的新型电子商务消费模式。开展社区电子商务服务试点示范。大力支持便民的城市交通和小额消费智能卡系统在全省推广应用。推进国家城市信息化试点和省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单位的电子商务应用,总结成功经验,有效带动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电子商务发展。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1.大力宣传推广电子商务应用。各级政府宣传和电子商务工作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手段,加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电子商务知识普及和安全教育工作,及时总结区域或行业电子商务建设经验,推广电子商务应用。

  2.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积极加强政府引导,推进学校、社会培训机构与企业的互动,多渠道开展电子商务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工作,提高各行业人员的电子商务应用意识和能力。支持各地信息化培训基地(中心)大力开展电子商务培训。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技师学院开展和完善电子商务课程教育,加快培养电子商务专业行政管理人才和技能型技术应用人才。完善资格认定制度,大力推动电子商务职业资格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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