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缓气候变化变数少了?

发布日期:2011-12-16    浏览次数:2

  ■联合国2011年气候变化会议(COP17/CMP7)特别报道之成果篇

  会议成果

  一揽子决议艰难降生

  经过近两周“马拉松式”的谈判以及36小时“加时冲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17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7次缔约方会议(COP17/CMP7)于当地时间12月11日凌晨在南非德班闭幕,“德班一揽子决议”艰难降生。决议决定建立德班增强行动平台特设工作组,实施《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并启动绿色气候基金。

  建立德班增强行动平台特设工作组

  大会批准《京都议定书》工作组和《公约》下“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的决议,决定建立德班增强行动平台特设工作组。

  德班增强行动平台特设工作组主要负责制定一个适用于所有《公约》缔约方的法律工具或法律成果。这项工作将于2012年上半年着手,不晚于2015年完成。各缔约方要在工作组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这一法律工具或法律成果,从2020年起探讨如何减排。

  实施《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

  大会要求《京都议定书》“附件一”缔约方从2013年起执行第二承诺期,并在2012年5月1日前提交各自的量化减排承诺。《京都议定书》是气候谈判进程中关于减排惟一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件,第一承诺期将于2012年年末到期。

  启动绿色气候基金

  会议决定正式启动“绿色气候基金”。会议确定“绿色气候基金”为《公约》框架下金融机制的操作实体,将在2012年年初开始实施董事会和临时秘书处的运作。

  2010年墨西哥坎昆气候变化大会确定创建这一基金,承诺到2020年发达国家每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至少1000亿美元,帮助后者适应气候变化。目前,仅有德国注资4000万欧元作为基金工作机构运作经费,丹麦注资1000万欧元作为第一笔资助基金。

  此外,一揽子决议中其他文件包括制定监督和核查减排的规则、保护森林、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清洁能源技术等。

  成果满足多方诉求

  “如果用3个词来总结本次德班气候大会,那就是千辛万苦、峰回路转、皆大欢喜。”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表示,从发展中国家来看,其主张的《京都议定书》二期承诺至少象征意义还存在;从欧盟等发达国家来看,其主张让所有发展中大国都参与谈判承诺的德班平台被建立起来,国际气候谈判由双轨谈判转变为“三轨谈判”;从非洲最不发达国家来看,其要求的绿色气候基金启动;而从美国、加拿大、日本、俄罗斯等没有参与《京都议定书》二期承诺的发达国家来看,他们要求发展中国家参与承担减排责任的诉求也得到了满足。

  各方声音

  这一揽子决议是我们应对气候变化努力的重要进展。这些决定对于提高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雄心、激发更强有力的行动、并且为应对气候挑战筹集资源至关重要。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

  艰苦的谈判不仅使《京都议定书》获得了有保障的第二承诺期,从而让相关政策有了更大的确定性;还奠定了基础,以便建立一个更加广泛的、以法律形式适用于所有国家的气候机制;此外,发展中国家还获得了一些工具支持他们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努力。

  ——《公约》执行秘书菲格雷斯

  我们带着A计划来这里,会议以A计划闭幕……我们创造了历史。本次气候谈判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德班会议主席、南非国际关系与合作部部长马沙巴内

  德班气候大会的结果,一是坚持了公约、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授权,坚持了双轨谈判机制,坚持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二是就发展中国家最关心的《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问题做出了安排;三是在资金问题上取得了重要进展,启动了绿色气候基金;四是在《坎昆协议》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适应、技术、能力建设和透明度的机制安排;五是深入讨论了2020年后进一步加强《公约》实施的安排,明确了相关进程,向国际社会发出积极信号。

  ——中国气候谈判代表团团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

  欧盟已经下决心在未来5年中,孤独地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中走下去,然而全球(包括美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也应该在2018年之时,接受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并承认一个单一的法律工具或议定书协议。

  ——欧盟负责气候事务的委员康妮·赫泽高

  我们对结果不是完全满意。结果有失平衡。不过,我们相信它开始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了。

  ——气候谈判非洲国家集团主席拖西·姆帕努

  我们没人喜欢一揽子决议……相信我,美国对其中许多不感兴趣。

  ——美国气候谈判代表托德·斯特恩

  并非一无所获……我们原本期待更多。

  ——小岛国联盟财政首席谈判代表塞尔问·哈特

  他们没有达成真正协议。他们弱化立场,以便所有人都能入伙。

  ——世界自然基金会能源和气候部门主管萨曼莎·史密斯

  好消息是我们避免了“列车失事”(意指外界猜测会议可能无果而终),坏消息是我们在这里做得非常有限,难以影响减排。

  ——美国关注全球问题科学家联盟成员奥尔登·迈耶

  媒体观察

  成果背后存隐忧

  德班气候大会在“加时赛”中峰回路转,艰难生成决议。有媒体评论说,这是一次妥协的大会:发展中国家得到了对《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程序许诺;欧盟得到了对2015年开启新一轮全球气候变化新协议的特设工作组;而美国则成功地没有对未来10年做出任何许诺。

  美国《华尔街日报》称,德班气候大会的最大成果,就是延长了被其称为“神圣法律框架”的《京都议定书》。英国《卫报》预测,气候框架协定的维持,意味着“保证每年至少10%的环境技术投资增长”,这将有力地推动一些国家的产业升级和科技进步。

  在肯定德班成果的同时,很多人表现出担忧。马来西亚《星洲日报》刊文说:乍看之下,达成多项积极成果的德班气候大会似是圆满落幕,但实际上,其背后所浮现的种种隐忧仍未消除,让人无法忽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从未达成共识、新路线图细节仍未具体化、协议条例的法律漏洞等,都有待进一步深究。

  一些分析师认为,一揽子决议的部分内容不够具体,措辞留有巨大漏洞,可能让某些国家得以逃避应承担的减排责任。

  会议上各国的表现也成为媒体热议的话题。香港《文汇报》刊文说,美国无理提出苛刻条件,不仅拒绝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减排协议上签字,还唆使一些国家加入拒签行列,将气候谈判推进“死胡同”。这个世界第一的超级强国也成为德班气候大会的“过街老鼠”。日本媒体刊文称,日本是德班气候大会的“罪人”,而中国在大会上积极参与决策和争论,被赞誉为“全球减排的积极行动者”。

  尼泊尔《喜马拉雅时报》指出,发达国家的立场总是很傲慢,“不理会”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时所面临问题的复杂性,而这些问题正是由贫困和气候变化造成的威胁复合而成的。

  《印度时报》发表报道说,欧盟原本要求不考虑“公平”问题,忽视温室气体排放的历史责任。但印度坚持“公平”原则的主张获得了中国坚定不移的支持,印度和广大发展中国家一同实现了参会目标。

  不少媒体称,由中国、印度、巴西和南非组成的“基础四国”团结一致,在非洲集团等谈判方的支持下,在发展中国家最关切的问题上用一个声音说话,是德班能取得“里程碑式”成功的主要驱动力。

  最新消息

  加拿大退出《京都议定书》

  加拿大环境部长彼得·肯特12月12日在议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加拿大正式退出《京都议定书》。加拿大的决定使其成为德班气候大会闭幕后第一个退出《京都议定书》的国家,也是继美国之后第二个签署后又退出的国家。

  加拿大自由党政府于2002年签署加入《京都议定书》,但保守党自2006年执政至今一直持消极态度,只承诺到2020年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17%,大大低于《京都议定书》规定的目标。而据《公约》秘书处的数据,加拿大2009年的温室气体排放比1990年增长近30%,比2005年增长17%左右。

  肯特说,退出《京都议定书》可以使加拿大免遭大约140亿加元(1美元约合1.026加元)的惩罚。对当前困难经济形势下的保守党政府来说,没有其他选择。

  一些加拿大反对党议员指责保守党此举对全球防止气候变暖的努力产生消极影响,也严重损害了加拿大的国际形象。(综合新华社驻外记者报道)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COP)历程

  COP1德国柏林1995年

  包括中国在内的116个缔约方代表团出席了会议,通过了《柏林授权书》,要求各缔约方进行谈判,以通过量化目标和规定时限进行减排,并决定不得为发展中国家增加任何新义务。

  COP2瑞士日内瓦1996年

  会议就《柏林授权书》涉及的议定书起草问题未获一致意见,决定由全体缔约方参加的“特设小组”继续讨论。通过的其他决定涉及发展中国家准备开始信息通报、技术转让、共同执行活动等。

  COP3日本京都1997年

  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它规定2008年~2012年期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将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

  COP4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1998年

  大会上,一直以整体出现的发展中国家集团分化为3个集团。一是环境脆弱、易受气候变化影响、自身排放量很小的小岛国联盟,他们自愿承担减排目标;二是期待CDM的国家,期望以此获取外汇收入;三是中国和印度,坚持目前不承诺强制减排义务。

  COP5德国波恩1999年

  通过了《公约》“附件一”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指南、温室气体清单技术审查指南、全球气候观测系统报告编写指南,并就技术开发与转让、发展中国家及经济转型期国家的能力建设进行了协商。

  COP6荷兰海牙2000年

  谈判形成“欧盟—美国等—发展中大国”的三足鼎立之势。美、日、加等少数发达国家执意推销“抵消排放”和“换取排放”方案;欧盟强调履行《京都议定书》,试图通过减排取得与美国的相对优势;中国和印度坚持目前不承诺强制减排义务。

  COP7摩洛哥马拉喀什2001年

  通过了有关《京都议定书》履约问题的一揽子高级别政治决定,形成《马拉喀什协议》。这一协议为《京都议定书》“附件一”缔约方批准《京都议定书》并使其生效铺平了道路。

  COP8印度新德里2002年

  会议通过的《德里宣言》重申了《京都议定书》的要求,敦促工业化国家在2012年年底以前把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5.2%。

  COP9意大利米兰2003年

  在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的情况下,碳排放大户俄罗斯不顾许多与会代表的劝说,仍然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致使《京都议定书》不能生效。然而,为了抑制气候变化,减少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会议通过了约20条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环保决议。

  COP10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2004年

  俄罗斯总统于当年11月4日正式签署《京都议定书》,受到了各方欢迎。此次谈判涉及《公约》的资金机制,并就“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及森林中好的做法指南”进行了深入探讨。

  COP11加拿大蒙特利尔2005年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来自189个国家近万名代表参加会议,并最终达成了40多项重要决定。此次大会取得的重要成果被称为“控制气候变化的蒙特利尔路线图”。

  COP12肯尼亚内罗毕2006年

  这次大会取得了两项重要成果:一是达成包括“内罗毕工作计划”在内的几十项决定,以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二是在管理“适应基金”的问题上取得一致,基金将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具体的适应气候变化活动。

  COP13印度尼西亚巴厘岛2007年

  会议着重讨论“后京都”问题。大会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启动了加强《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全面实施的谈判进程,致力于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和2012年到期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安排的谈判并签署有关协议。

  COP14波兰波兹南2008年

  这次大会从内容上看是从一般原则性谈判转向实质性谈判的会议,会前很多分析人士认为不可寄予太高期望。但会议结束时,会议所取得的有限进展还是出乎人们的预料,各方难掩失望。

  COP15丹麦哥本哈根2009年

  会议达成了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维护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再次表达了将全球气候变暖控制在2℃以内的愿望,没有规定各国需承担的减排责任与实施办法。

  COP16墨西哥坎昆2010年

  大会通过《坎昆协议》,要求发达国家按照在哥本哈根大会上做出的承诺减排量减排,但是对此没有强制要求;要求发达国家设立一个绿色气候基金,帮助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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