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首都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建设的意见》,经组织专家评审,提出2013年度拟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孵育基地及市级孵化机构名单。单位和个人对名单中机构有异议的,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异议材料请签署联系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特此通知。
附件1:拟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孵育基地名单.doc
附件2:拟支持市级孵化机构名单.doc
二○一三年七月四日
(联 系 人:元文芳,联系电话:66155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