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域服务外包工作主管部门,有关服务外包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复函》(国办函[2010]69号)和市政府《天津市促进服务外包发展若干意见》(津政发[2007]12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快速健康发展,优化出口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拟对2011年度我市企业实现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予以奖励。
一、服务外包离岸业务奖励范围
根据《关于下达2011年度天津市服务外包专项资金重点项目及资金计划的通知》(津商务财务[2011]13号)和《天津市服务外包资金管理办法》(津财建二[2011]40号)精神,拟对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出口额增量给予一定奖励,对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并出口规模较大的骨干企业给予一定支持。服务外包离岸业务是指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相关业务(服务外包业务范围见附件1,下同)而取得的收入。
二、服务外包离岸业务奖励对象与条件
1、在天津市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必须在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登录并如实填报《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中规定报表。
2、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3、申请服务外包离岸业务奖励的企业,2011年度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额不低于100万美元。申请服务外包离岸业务增量奖励的企业,要求2010和2011年两年度均有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实绩、2011年度实现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超过50万美元、且2011年较2010年增加额超过50万美元。
三、申请奖励资金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区域服务外包主管政府部门提出奖励申请。企业申请服务外包离岸业务奖励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服务外包离岸业务奖励申请及电子数据,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年度服务外包离岸业务概要等,以及申报说明(详见附件2);
(二)年度服务外包业务额证明凭证复印件及电子数据(包括银行收汇凭证、涉外收入申报单、业务合同或服务外包总协议、服务外包工作单或工时结算单、发票、以及商务和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服务外包离岸业务奖励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3)及电子数据;
(四)收汇凭证以非美元作为计价币种的,在填报企业服务外包离岸业务奖励申请汇总表时,应将出口额折算成美元。折算率使用企业记帐日期的汇率并在申报金额后备注。
五、申请奖励资金程序
申请奖励资金采取书面申请与网上数据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分级管理负责。申请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申请企业须编制申报材料,由企业相关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报所在区域服务外包工作主管部门。
(二)区域服务外包主管部门审核。区域服务外包工作主管部门对申请奖励资金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依据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进行对照审核,提出审定意见,编制本区域年度天津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奖励申请汇总表(附件4)、审定意见书(附件5)和申请报告,由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报市商务委。
(三)市商务委、财政局审定。市商务委、财政局对各区域服务外包工作主管部门上报的申请报告进行核查,确定支持额度,由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进行拨付。
六、有关要求
(一)各区域服务外包主管部门要妥善保管企业报送的申请材料,以备核查,要依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履行审核审定职责,并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检查申请单位和申报企业服务外包离岸业务奖励资金申报情况。
(二)申请单位和企业不得骗取、虚报、伪造、篡改服务外包统计信息。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单位,将全额收回资金,取消其以后年度申请资格,情节严重或触犯国家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或单位的责任。
(三)申报时间:
联系人:市商务委服务外包处 张新浩 58665867
天津市财政局经建二处 赵忠纯 23303740
附件1:企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认定范围
(一)软件研发及外包 | |
类 别 |
适用范围 |
软件研发及开发服务 |
用于金融、政府、教育、制造业、零售、服务、能源、物流、交通、媒体、电信、公共事业和医疗卫生等部门和企业,为用户的运营/生产/供应链/客户关系/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计算机辅助设计/工程等业务进行软件开发,包括定制软件开发,嵌入式软件、套装软件开发,系统软件开发、软件测试等。 |
软件技术服务 |
软件咨询、维护、培训、测试等技术性服务。 |
(二)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 | |
类 别 |
适用范围 |
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 |
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产品设计以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等。 |
测试平台 |
为软件、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的开发运用提供测试平台。 |
(三)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 | |
类 别 |
适用范围 |
信息系统运营和维护服务 |
客户内部信息系统集成、网络管理、桌面管理与维护服务;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系统、远程维护等信息系统应用服务。 |
基础信息技术服务 |
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IT基础设施管理、数据中心、托管中心、安全服务、通讯服务等基础信息技术服务。 |
二、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 | |
类 别 |
适用范围 |
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 |
为客户企业提供内部管理、业务运作等流程设计服务。 |
企业内部管理服务 |
为客户企业提供后台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审计与税务管理、金融支付服务、医疗数据及其他内部管理业务的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管理、数据使用的服务;承接客户专业数据处理、分析和整合服务。 |
企业运营服务 |
为客户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服务、为企业经营、销售、产品售后服务提供的应用客户分析、数据库管理等服务。主要包括金融服务业务、政务与教育业务、制造业务和生命科学、零售和批发与运输业务、卫生保健业务、通讯与公共事业业务、呼叫中心、电子商务平台等。 |
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 |
为客户企业提供采购、物流的整体方案设计及数据库服务。 |
三、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 |
适用范围 |
知识产权研究、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分析学和数据挖掘、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教育课件研发、工程设计等领域。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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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天津市鼓励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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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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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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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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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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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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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郑重声明如下: | |||
1、申请人共上报申报文件资料 页; | |||
2、申请人依法在天津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登录并如实填报《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中规定报表;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 |||
3、申请人申报的所有文件、单证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 |||
4、申请人申报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核对,完全一致; | |||
5、申请人承诺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为审核本申请而进行的必要核查。 | |||
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 | |||
申请企业盖章: | |||
日期: 年 月 日 | |||
银行帐户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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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户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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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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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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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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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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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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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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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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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栏必须手签,使用名章无效; | |||
2、若由授权人签署,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手签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书原件; | |||
3、银行帐户信息必须为公司帐户,用于拨付资金,务必正确填写。 |
附件3:
年度天津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奖励申请汇总表 | ||||||
申请企业(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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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合同号 |
银行收汇凭证编号 |
发票号 |
服务外包工作单或工时结算单编号 |
2011年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额(美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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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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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年度 区天津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奖励申请汇总表 | ||||
地区服务外包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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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2011年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额(美元) |
2010年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额(美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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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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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区域服务外包主管部门意见 |
市商务委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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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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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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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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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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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
附件5
天津市鼓励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奖励申请材料
审定部门意见表
经审核,我区所辖 家企业, 年度实现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万美元(较 年度增加 万美元),申请材料符合《关于做好2011年度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奖励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条件。
本单位已核对相关上报材料,企业材料完整、真实、准确,同意上述企业申请2011年度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奖励资金。
服务外包主管部门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附件6 各区域服务外包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序号 |
单位 |
电话 |
1 |
开发区贸发局 |
25201297 |
2 |
保税区科技局 |
84906670 |
3 |
高新区软件园管委会 |
23785971 |
4 |
中新生态城商务局 |
66328930 |
5 |
滨海新区商务委 |
65309760 |
6 |
和平区招商办 |
23196350 |
7 |
河东区商务委 |
24313885 |
8 |
河西区商贸旅游局 |
85582894 |
9 |
南开区商务委 |
27638738 |
10 |
河北区商务委 |
26472317 |
11 |
红桥区商务委 |
86516160 |
12 |
东丽区商务委 |
24982753 |
13 |
西青区商务委 |
27395746 |
14 |
津南区商务委 |
28397412 |
15 |
北辰区商务委 |
26827236 |
16 |
武清区商务委 |
82138895 |
17 |
宝坻区商务委 |
29241237 |
18 |
宁河县商务委 |
69593551 |
19 |
静海县商务委 |
68608631 |
20 |
蓟县商务委 |
29142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