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天津市“十二五”专利工作规划》已编制完毕,经市领导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天津市“十二五”专利工作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转变天津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攻坚时期,也是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奠定知识产权强市基础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十二五”规划》、《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2—2020年)》等国家层面专利工作部署,根据《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天津市知识产权“十二五”规划》,特编制本规划。
一、形势与需求
(一)发达国家加剧遏制我国发展,企业遭遇专利纠纷更加频繁。国际经济科技竞争格局、竞争态势和竞争手段向着更加复杂化的方向发展,依靠专利布局和运营维护跨国公司核心利益、抢占新一轮产业发展先机的趋势不可阻挡。知识产权成为国际政治经济新格局的竞争焦点,呈现出国际规则发生深刻变革、国际合作趋势明显增强、知识产权运用更加强化、巩固本国技术与产业优势等新特征。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势力明显抬头,利用知识产权优势遏制中国企业发展趋势更加明显。
(二)落实科学发展主题,专利支撑发展方式转变任务更加艰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已经将知识产权战略确定为国家发展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的各项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把经济结构调整作为主攻方向,科技进步和创新成为重要支撑,每万人口专利拥有量首次列入国家“十二五”发展考核指标。依靠自主知识产权提高区域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升级、结构调整、企业转型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专利工作进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期。
(三)提升天津核心竞争力,专利驱动创新型城市建设更加凸显。2010年,我市人均GDP达到9136美元,标志着全面进入创新驱动新时期。风电、海上石油钻探、超大型轮胎、采矿等成套装备的开发成功,大大提升了我市大型成套装备的制造能力和技术水平;大飞机、大火箭、大炼油、大乙烯、大造船等一大批高端项目的加快建设,促进了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产业结构的逐步形成;结晶技术、电控共轨系统、高性能分离膜、高效聚光太阳能电池等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引领了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未来几年,是我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自主创新、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
(四)专利管理模式面临新挑战,区域专利数量质量竞争更加激烈。从区域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态势看,各级政府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竞争愈加激烈。沿海地区的专利工作已开始由注重专利总量向加快专利实施转变,将专利运营作为专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专利工作与区域经济、产业和科技发展更加紧密结合,逐步形成各自的特色和优势,培育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企业群体,我市必须加大工作力度,真抓实干、迎头赶上。
(五)站在新起点,实现我市专利事业发展新跨越机遇更加难得。“十一五”期间,《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天津市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专利战略谋划和工作系统性明显增强,影响力迅速提升。专利数量和质量稳步增长,累计专利申请超过2005年前20年的总和,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件,位居全国第三。企业专利申请、专利授权、有效专利数量分别占全市总量的55%、65%、64%,企业主体地位已经形成。专利实施转化、许可交易、质押融资、投资入股、标准化以及作为竞争工具等运用全面推进。建立了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跨部门、跨区域的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综合协调管理能力不断加强。区县专利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管理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形成了协调有序、上下联动的发展格局。建立了有效的知识产权培训工作机制,全社会知识产权认知度明显提高,形成了良好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虽然我市的专利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从总体看,专利战略思维不足,政策水平不高,新的机制和管理方式刚刚起步,影响和制约专利实力快速提升的一些关键因素尚未彻底扭转。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有待提高,激励政策有待完善,有专利申请的企业比例不高,区县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职能、编制和经费不足,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不强,中介机构发展缓慢,人才严重匮乏,投入处于较低水平等,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思路与目标
(一)总体工作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国知局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激励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支撑作用,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运用专利制度和专利资源为核心,稳步提高专利数量,迅速提高专利质量,着力促进专利运用,不断强化专利保护,大力培育专利服务业,培育领军人才,扩大人才队伍,实现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综合能力和水平倍增,支撑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产业发展,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使专利引领和支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作用更加凸显。
(二)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原则。紧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满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求,打造滨海新区知识产权龙头,塑造产业专利优势,努力提高专利工作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
坚持系统推进原则。围绕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四个关键环节,以专利运营为核心,统筹规划企业主体建设、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服务体系建设等,扎实推进市区两级联动,实现全市专利工作整体发展。
坚持企业主体原则。强化企业主体作用,深化企业专利认识水平,增强综合运用能力,扩大企业专利规模,提升企业竞争实力,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各方参与的良性发展格局。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不断优化专利人才发展环境,激发社会公众的专利意识,吸引聚集一大批高层次人才来津创业发展。建立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尽快形成一支高水平的专利管理和服务人才队伍,满足专利工作快速发展的需要。
(三)工作目标
到2015年,实现专利创造能力显著提升,专利运营效益明显加大,专利保护环境明显优化,专利服务业规模明显扩大,专利意识深入人心,专门人才匹配需求,政策法规基本健全,专利综合能力倍增,建成国家专利产业化示范城市,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主要发展指标:到2015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10件,专利申请量达到6万件,专利授权量达到2.5万件,有效专利达到7.5万件,拥有专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30%,企业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30%以上,有专利申请的企业10000家,专利管理人员规模超过10000人。
三、任务与措施
(一)实施产业升级专利引领工程
围绕优势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专利创造和运用,扩大专利规模,建立专利联盟,促进专利与技术标准的有机结合,开展产业专利预警。到2015年,优势支柱产业专利拥有量全部超过1000件,培养1-2个专利超过10000件的优势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拥有量超过5000件,专利对产业发展的促进和引领作用更加明显。
1.支撑优势支柱产业发展。围绕航空航天、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轻工纺织、国防科技产业等八大优势支柱产业,加强技术创新,获取更多的专利权,建设专利驱动的密集产业集群。推进机电成套设备、汽车、管材加工等产业技术研发平台自主创新,在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上取得一批专利权。实施大企业、大集团专利带动战略,加快产业专利布局,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到2015年,建设5个年专利申请超过2000件的产业知识产权高地,产业综合竞争力有较大提升。
2.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围绕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与健康、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专利战略布局,明确技术主攻方向,实现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的突破。启动专利信息资源开发计划,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到2015年,在生物技术与健康、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取得一批核心专利,建设5个年专利申请1000件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3.推动产业专利联盟建设。实施产业专利联盟促进计划,鼓励和支持产业龙头企业发起建立专利联盟,围绕关键技术和重点产品,取得核心专利和外围专利,形成产业竞争合力,促进产业发展。到2015年,建立3-5个专利联盟,带动产业竞争优势明显增强。
4.推动专利和技术标准结合。鼓励和支持企业在掌握核心技术专利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制定,促进专利战略与标准战略结合,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探索“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许可化”实现途径,占据产业高端。在“十二五”期间,取得一批具有自主专利权的技术标准。
5.开展产业专利分析预警。推动建立多层次专利预警体系,加强市级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专利保护。建立重大专利事件应急预案和快速解决机制,避免不良影响。支持和指导行业组织建立专利预警机制,加强产业专利发展动态监测与研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增强企业专利保护全球化意识。建立要事通报制度,指导企业规避专利风险。到2015年,我市重点产业专利预警体系和处理机制基本建立,防范和促进效果显现。
(二)实施专利创造千企万家工程
以提高全市专利创造能力和水平为核心,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为重点,深入开展专利消零和专利创造试点工作,加快推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专利创造,激发全社会发明创造,实现专利创造由注重获取权利向战略申请转变。到2015年,培育专利创造能力较强的骨干企业1000家,拥有专利企业超过10000家,企业专利申请超过40000件,企业专利数量占全市总量的70%左右。
6.深化专利创造试点。不断深化天津市专利(创造类)试点工作,在“五有五会”的基础上,以提升专利综合能力为核心进一步深化试点工作。规范区(县)级专利试点,完善备案制度和管理制度,建立试点工作考核机制。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引导更多企业开展专利工作。到2015年,市级试点累计达到1000家,试点企业专利主要指标占全市企业总量的80%,专利申请过百件的企业超过500家。
7.强化专利消零行动。继续开展企业专利消零行动,完善首件专利申请奖励政策,支持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专利服务,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专利“零”突破。开展专利代理援助,规范代理行为,促进中小企业转型为科技企业。加强对消“零”企业跟踪调查,避免返“零”现象。到2015年,基本实现“一企业一品牌、一产品一专利”目标。
8.推进院校专利创造。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利创造和管理,快速提高发明专利数量。加强政策调整,注重高校专利维持,提高有效发明专利数量。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以获取专利权为目标的科研管理体系、评价体系,建立激励机制,提高专利质量。到2015年,全市高校专利申请达到5000件,培育若干专利申请过千的高校,科研院所专利申请达到2000件。
9.深化外观设计促进行动。以我市自主品牌产品为重点,深化工业品外观设计促进行动暨工业品外观创意设计大赛,不断扩大影响力。开展自主品牌产品外观设计专题大赛,强化产品开发与工业设计更加紧密结合,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创新能力和水平。到2015年,外观专利申请量比2010年翻一番。
10.开展全民发明促进行动。启动全民发明促进行动,激励自然人与小企业的创新热情,涌现一批发明家。研究制定政策,支持发明创造成果申请专利。支持职工发明、“挑战杯”等全市性创新活动中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到2015年,自然人专利申请达到10000件,其中发明专利占50%以上。
11.加快PCT专利国际申请。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出口龙头企业为重点,引导企业充分运用专利制度,加快自主创新,掌握一批核心技术专利,通过PCT途径申请产品出口目标国专利,突破国外技术壁垒,拓展国际市场发展空间。加强对企业PCT专利申请指导,加大PCT专利申请资助力度,提高国际市场竞争能力。到2015年,PCT专利申请量达到500件。
(三)实施专利运营财富工程
开展专利运用试点、工业园区专利试点等工作,提高企事业单位专利运营能力,推动专利实施转化,活跃专利交易市场,扩大专利投融资规模,实现专利实施转化向专利综合运营转变。到2015年,企业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占收入比重超过30%,专利权投融资额达10亿元以上。
12.深化专利运用试点工作。以推动重大发明专利实施转化为核心,开展专利运用试点,通过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和配套服务,推动专利技术实施转化,培育一批专利密集型产品和企业。启动重大发明产业化项目特派员制度,加强专利产业化统计监测工作。到2015年,运用类试点企业累计达到150家,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占销售总收入的40%以上。
13.开展工业园区专利试点工作。深化知识产权强区战略,围绕示范工业园区产业特点,以专利产业化为核心,带动专利创造、保护及管理综合能力的提升。聚集一批中小企业,引进一批重大发明专利项目,形成专利密集型产业,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到2015年,专利试点工业园区达到10家,试点园区有效专利拥有量年增幅超过30%,专利产品(服务)销售收入比重超过30%,培育国家级专利产业化示范园区2-3个。
14.活跃专利交易市场。探索与完善专利流转储备中心运营模式,实现专利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发挥国家专利技术(天津)展示交易中心平台作用,用好“中国专利周”品牌,鼓励各种形式的专利交易市场建设。推动高校和行业技术中心建立流转转化平台,促进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发明专利向企业转移。到2015年,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专利市场体系,建设专利流转储备中心等专利交易服务机构20个,专利转让许可合同登记额超过15亿元。
15.推进企业专利权许可。鼓励和引导企业间专利权交叉许可,加速专利技术流通,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和风险。加强专利实施许可风险管理,发布《专利许可合同(样本)》,指导企业做好合同登记备案。引导企业加强专利资源整合,开展专利贸易,实现专利财富价值。到2015年,企业专利许可贸易收益大幅度提高。
16.扩大专利投融资规模。积极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城市试点工作,落实《天津市专利权质押贷款实施指导意见》,制定集补贴、担保、贴息、奖励于一体的促进政策。加快推进滨海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的建设和运营。促进银行增加对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信贷投入,鼓励担保机构优先为专利产业化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探索专利保险和风险投资的介入方式。发布专利资产评估指引,引导评估机构做大做强。支持企业开展专利投融资,促进专利股权化、期权化,加速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到2015年,基本形成专利投融资体系,专利权投融资总额超过10亿元。
(四)实施专利保护排雷工程
进一步加强专利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深入开展专利保护协作,不断优化知识产权法制环境,加强专利行政执法,提高专利维权援助能力。开展企业专利“排雷”行动,提高创新主体自我保护和维权能力。到2015年,实现专利保护由专利行政执法向专利综合保护转变,侵权行为明显降低,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
17.加强专利行政执法。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反复、群体、恶意专利侵权行为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好展会知识产权执法工作。积极开展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继续开展“雷雨”、“天网”专项行动,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发布《专利行政执法规程》,建立行政执法监管信息系统,提高执法效率。到2015年,形成专利保护多形式常态化,年结案率达85%以上。
18.深化专利保护协作。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体系,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协调,杜绝以罚代刑,协助完善滨海新区“三审合一”机制。开展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执法行动和知识产权保护活动。制定《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意见》,开展商业企业正版正货承诺活动,强化统一、协调、高效的执法协作机制。完善环渤海地区、京津沪渝等跨地区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区域间案件信息沟通、异地移送、调查取证工作,防止地方保护现象的发生。到2015年,专利保护协作各项机制基本健全,为保护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发挥重要作用。
19.加强专利维权援助。完善12330及网上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平台建设,扩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引导企业增强专利保护意识,完善专利保护机制,提高维权水平。推动行业协会开展专利保护工作,提高专利保护能力,支持行业协会开展维权。建立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指引。针对国际交流和国际贸易中的重大知识产权纠纷开展维权援助,指导和帮助企事业单位积极应对和防御国际竞争中的知识产权风险。到2015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专利维权援助体系和机制。
20.开展企业专利“排雷”行动。指导企业围绕主要产品开展专利自查,进行专利风险诊断,提高企业自我保护能力。开展出口企业专利状况调查和分析,引导出口企业建立专利预警机制。开展专利保护试点,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的专利保护机制,提高应对专利纠纷的能力,有效管理专利权。到2015年,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重点出口企业专利风险排查,专利保护试点单位达到100家。
(五)实施专利管理能力彰显工程
全面加强专利工作体系建设,健全专利政策体系,开展重大经济活动专利审查,提升科学管理能力。加强知识产权研究,推进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开展知识产权强区(县)工作,深化企业专利示范、优势企业创建试点和管理达标活动,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实现由体系建设向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转变。到2015年,专利管理体制机制得到进一步加强,宏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新的提升,在全市中心工作中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21.健全专利综合性政策。制定《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研究制定战略评估方法,加强对任务落实和绩效的考核与监测,开展区县知识产权发展水平评价。贯彻《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强化政策导向,进一步加强专利与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文化政策等的衔接,出台《关于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中知识产权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对外经济贸易中知识产权管理的意见》、《关于促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等系列综合性政策文件。到2015年,以《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为核心的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完善。
22.开展重大经济活动专利审议。深化重大项目知识产权服务,进一步探索为全市大项目好项目专利服务的模式和工作新机制。开展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查制度研究,推进政府投资重大经济活动中建立知识产权审查机制。开展重大经济活动专利审议试点,建立重大经济审议专家系统,研究制定重大项目审议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推动服务机构开展面向重大项目专利信息检索、咨询、服务。到2015年,建立起政府重大经济活动专利审查机制,为我市经济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23.加快培育滨海新区知识产权龙头。加快落实滨海新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推进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第二个三年计划知识产权专项工作。建立市区知识产权联动机制,探索工作新模式。支持建立集专利、商标、版权为一体的滨海新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推进滨海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建设。提高滨海新区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快速增强知识产权凝聚力和辐射力,推进滨海新区、中心城区和各区县的协调发展。到2015年,滨海新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专利主要指标占全市的40%,成为全市知识产权龙头和全国知识产权产业化示范区。
24.开展专利强区(县)试点。加快落实区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促进专利工作与区域经济发展重点相结合。完善专利相关政策,加大区县专利投入,提高区县专利工作能力和水平。完成和平区、西青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区试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到2015年,区县专利工作能力和水平极大提升,对区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更加明显。
25.提高企业专利综合管理能力。以实施企业专利战略为重点,开展专利示范企业认定工作。以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龙头企业为重点,开展专利优势企业创建工作,支持钢管集团、天士力集团等一批企业,提高专利综合管理能力和参与国际竞争水平。研究企业专利管理标准化体系和达标认定办法,开展专利管理达标活动。到2015年,培育专利管理达标企业500家,专利示范企业100家,专利优势企业10家。
26.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天津市知识产权信息中心、中国(天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加强专利信息传播利用与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社会提供基础性、公益性专利信息、专利咨询、专利侵权举报投诉等公共服务。支持区县建立专利公共服务平台,培训服务队伍,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天津专利代办处建设,扩展服务职能,向综合性服务发展。到2015年,专利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极大提高,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服务。
27.加强知识产权研究。设立知识产权研究计划,组建市级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提高知识产权研究水平。支持各部门、高校、院所开展知识产权研究,形成浓郁的学术氛围。积极争取国家级和市级软科学课题,开展知识产权重大问题的研究。鼓励知识产权行政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结合实际开展知识产权调研活动,提高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开展天津市知识产权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到2015年,打造一支较高水平的知识产权研究队伍,获得一批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
(六)实施专利服务业耕耘工程
加快发展专利信息服务业、专利咨询服务业、专利代理服务业、专利金融服务业,专利法律服务业,为社会提供专利代理、咨询、评估、鉴定、交易、诉讼、援助等服务。到2015年,基本建成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专利服务体系,形成以专利服务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服务新业态,营业总收入超1亿元,培养管理规范、水平较高的专利服务机构40家,做大做强信誉良好、国内一流的服务机构10家。
28.发展专利信息服务业。完善专利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功能,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充分运用专利信息资源,开展专利检索分析、建立专利数据库等业务,为企事业单位科研开发、生产经营等活动服务,支持建立具有特色的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引导大学、研究院所、信息情报机构等充分运用专利信息资源和人才资源为社会提供服务。到2015年,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10个,发展具有较高水平的专利信息服务机构5家。
29.发展专利咨询服务业。加强专利服务机构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专利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鼓励建立专业化的专利咨询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高水平的专业化服务。支持技术交易机构、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专利转让许可等中介服务。引导具有实力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组织与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对接,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到2015年,建成一支基本满足企业需求的专利咨询服务队伍。
30.发展专利代理服务业。促进专利代理服务业发展,不断提高专利代理服务的水平,拓展专利代理服务领域,开展中小企业专利托管,规范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人执业行为。吸引国内外高水平代理人创办专利代理机构。研究建立专利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年度评估制度,增强代理机构的质量意识、服务意识、管理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支持建立专利代理人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到2015年,做大做强信誉良好、国内一流、营业收入过千万元的专利代理机构3-5家。
31.发展专利金融服务业。实施专利权资产评估推进计划,推进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促进工作,鼓励有资质的机构开展专利金融业务。完善配套政策,设立专利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联合建立专利权投融资平台,进一步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创新天津滨海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运营模式,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的紧密结合,鼓励更多的银行和金融机构通过专利权质押方式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十二五”期间,重点发展评估质量高、信誉好的权威评估机构10家。
32.发展专利法律服务业。加强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建设,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专家队伍,提高司法鉴定的质量,为行政执法机构依法行政和司法机构公平审判提供支撑。加强中国(天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为社会提供专利法律咨询公共服务。支持律师事务所加强专利人才培养,开展专利法律咨询、诉讼等相关法律服务。鼓励律师事务所与专利代理机构合作,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专利代理和专利诉讼服务。到2015年,重点发展专利业务量较多的律师事务所10家,专利法律服务总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
(七)实施知识产权文化弘扬工程
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制定《天津市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大纲》,创新知识产权宣传形式和方法、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深度、增强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广泛开展多层次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到2015年,全社会知识产权认知水平有较大提高,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更加深入人心。
33.深化青少年小发明设计促进行动。开展中小学生知识产权基础知识普及教育,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开展中小学校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作,培养中小学生自主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尊重知识产权的法制观念。编写《中小学生知识产权读本》,扩大学校工作面,开展辅导员专利知识培训。深化青少年小发明小设计大赛,规范学生专利申请。到2015年,开展青少年小发明小设计促进行动的学校500家,申请专利5000件。
34.开展专利知识进社区行动。通过宣传展示等方式,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弘扬创新的良好氛围。组织各区县知识产权局,采取图片展示、发放知识产权宣传材料、解答居民咨询等方式普及专利知识。开展知识产权社会认知度调查。到2015年,完成全市各社区专利知识普及工作,社会公众具备基本的专利知识。
35.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的知识产权培训,组织开展重点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民营企业负责人的知识产权培训,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科技研发等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培训,将知识产权知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到2015年,全市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不低于5万人次,60%以上重点企业、高校、院所及民营企业负责人参加知识产权培训,8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接受新一轮知识产权培训。
36. 提高宣传策划水平。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把专利知识的宣传纳入全市普法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科普宣传、道德教育、诚信建设等活动中。打造宣传培训品牌,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密切与相关媒体的合作关系,积极策划深度报道,围绕《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实施效果,做好专题宣传。策化好“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12.4”普法宣传周,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名人讲堂”、“知识产权滨海论坛”等系列活动。发布《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天津市知识产权发展报告》,评选《天津市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编辑《天津市知识产权政策法规汇编》。“十二五”期间,年大型宣传活动不少于3次,各类媒体宣传不少于1000篇次。
(八)实施专利人才建设工程
实施知识产权“333”人才培养计划,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加快推进高等学校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加强专利从业人才培养,开展知识产权职称评定。到2015年,建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万人规模的队伍。
37.推进高校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发挥高校人才培养基地和集聚人才的作用,推动高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将知识产权纳入高校学生素质教育体系,开设知识产权教育课程,支持高校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开展学历学位教育。加快高校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建设,选聘具备较高知识产权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组建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立天津市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师资库,开展知识产权师资培训。到2015年,推动2所以上高校建立知识产权教学基地和研究机构。
38.加强专利从业人才培养。完善专利代理人执业培训制度,加强专利代理人才执业培训。建立专利代理人助理制度,鼓励专利代理机构接纳高校毕业生从事助理工作,对专利代理人助理在见习期间,给予一定额度见习补贴。对于工作单位在天津、参加专利代理人考试,并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员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奖励补助。加强中介服务机构人员知识产权培训,开展专利咨询、信息服务、战略研究、资产评估等人员专题培训,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与水平。到2015年,全市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员达到300名,专利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规模达到500人以上。
39.实施“333”人才建设计划。制定《天津市“333”知识产权人才建设计划》,启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建立知识产权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培养和吸引一批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具备较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专业化人才。到2015年,培养领军人才30名、专业骨干人才300名、管理实务人才3000名。
40.开展知识产权工程师职称评定。制定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办法》,将知识产权工程师纳入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序列。启动知识产权工程师培养计划,认定一批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基地,加快知识产权工程师培养步伐,推进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发展。到2015年,全市知识产权初、中、高级工程师达到1000名。
四、实施与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专利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统筹协调各类资源向利于专利发展的方向倾斜。科技、经济、贸易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将专利工作与其相关工作紧密结合,建立利于专利发展的政策导向,建立协调一致的全市专利工作良性机制。
(二)加强管理体系建设,实现整体联动。各区县要加强专利工作的领导,将专利工作与区域经济发展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紧密融合。强化专利管理职能,加强区县专利管理机构建设,扩大人员配备,增加资金投入,建立区县专利服务体系。发挥行业协会在专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建立行业专利管理机制。加快推进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建立专利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扩大管理人员队伍。
(三)扩大资金规模,调整资助政策。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扩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规模,加强政府资金对专利工作的引导力度。引导区县设立专项资金,与市专项资金错位支持,发挥资金整合效果。调整资助政策,按照以发明专利为核心,鼓励专利持有,支持专利运用转化的宗旨,调整资助政策,建立成本补贴、奖励、专项资助相结合支持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使用与重点任务推动相结合,强化项目化管理。
(四)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各类专利试点示范工作全部实行合同化管理,明确目标责任。建立健全各项重点工作的年度绩效考核制度,推动规划任务和措施的落实。完善专利统计与监测指标体系,对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年跟踪分析,开展市区两级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及时调整规划目标,适应形势发展与变化。积极推进专利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考核指标体系。完善专利奖励激励机制,规范天津市专利奖评选工作,表彰在各专项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大力宣传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扩大社会影响。加强直属服务机构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五)加强合作交流,聚集国内外资源。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拓展国际合作的渠道和形式,积极开展知识产权项目合作,定期开展国际交流活动。深化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会商制度,争取国家对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的支持和指导。积极开展区域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共同发展。
(六)加强专利行政机关建设,提升科学管理能力。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加强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加大专利管理机关干部培训,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和谐型、法治型”机关,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行政执行力,确保市区两级专利行政机关政令畅通、执行有力、协调有序、运转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