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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视频评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09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安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3年度“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专项将于7月16—17日组织评审。本次评审采取网络视频形式进行,现将北京地区视频评审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1、请各答辩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的要求做好答辩准备,并于规定时间前1小时左右到达指定地点候评,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答辩严格按照预定时间顺序进行,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2、每个课题答辩时间控制在40分钟,其中答辩人汇报时间不超过30分钟,回答专家提问时间不超过10分钟。每个课题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旁听其他项目。

  3、视频评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3A楼3层1343室。

  4、联系人、联系方式:

  北京市科技信息中心 阿 丽 82585190、

  北京市科委发展计划处 王 雪、郑文杰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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