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项目(川环办函〔2011〕154号)

发布日期:2011-10-08    浏览次数:6

川环办函〔2011〕154号

关于申报2011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项目

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县环保局: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1年污染防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已印发各地,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申报项目符合指南要求,切实达到治理污染、改善区域环境、提高环境质量的目标要求,各地在联合上报项目之前,环境保护部门应将项目清单,治理方案,治理目标向省环境保护厅进行预报,经省环保厅组织相关专家预审后通知各地,各地再与财政部门正式联合上报。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