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进程,根据工信部《关于推荐两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重点推进项目的通知》的要求(工信厅信函〔2011〕412号),现组织开展第一批国家两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重点推进项目申报,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一)项目的申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我市的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将具有代表性的项目推荐至工信部。
(二)项目的审批。工信部组织专家对上报的项目方案进行评审,适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决定其是否适于列为重点支持推进的项目。工信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对项目方案的审查,依据项目所属领域征求意见,在综合各方意见基础上形成项目审批意见后,做出正式批复。经过批复同意的项目,纳入部重点指导推进的两化融合项目库。
(三)项目的验收。工信部定期组织专家对项目的进展进行阶段性检查和指导,直至完成项目验收。重点项目指导推进的期限一般为三年。
二、重点支持方向
选择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支持节能减排成效明显的信息系统建设,引导工业行业、企业和地方政府通过提高信息化水平,提升节能减排能力。重点行业包括:钢铁、石化、有色、建材、纺织、轻工、机械、电子信息、电力、煤炭等行业。项目类型主要包括:研发设计信息系统、产品信息化、工艺流程优化系统、装备智能化、供应链管理、生产运行管理系统(MES)、生产集中管控系统、能源管理系统(EMS)、健康安全环保管理系统(HSE)、节能减排信息化服务平台、区域性节能减排信息化监控平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清洁生产信息化平台等12个方面。
三、申报项目的条件
(一)申报项目要具有一定实施基础和应用前景,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具备可行性;在所在行业或应用领域中具有较强代表性,具备一定的试验意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项目实施倡导安全可控原则。
(二)项目分为正在建设的项目和已经建成的项目两种。对于正在建设的项目,要求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和备案材料等前期程序要求的文件;对于已经建成的项目,要求已经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预计在1-3年内可取得较明显的经济效益。
四、项目材料的申报
(一)项目申报需提交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和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填写格式和要求请见附件,电子版可到我委门户网站下载。
(二)请于2011年6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版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两化融合处。
(三)联系方式:
两化融合处 联系人:戴顺 联系电话:83608069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系人:李志 联系电话:83607415
地址: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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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重点推进项目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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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