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个税完税证明开具工作有新变化

发布日期:2009-02-24    浏览次数:2

  罗达佳 张浩祥 吴旭红

  自我省地税系统在全国率先为纳税人开具2004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以来,每年开具规模已逾千万。作为我省地税系统的一项“民心工程”,每张完税证明不仅证明了纳税人的纳税情况,维护了纳税人的知情权,也是对我省地税系统工作质量进行的一次全面检验。为不断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近期我省地税系统又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措施,以求全力提升2008年度完税证明开具工作质量。

  一、完善开具流程

  以让纳税人更加满意为中心完善完税证明开具工作流程。2008年度我省完税证明开具工作流程调整为:

  (一)两种开具方式。即采用集中开具与门前补充开具两种方式。以集中开具方式为主,门前补充开具方式为辅。2009年3月底前为集中开具完税证明时间;除特殊情况外,2009年5月7日以后为门前补充开具时间。

  (二)两次提取数据。省局于2009年2月初第一次集中提取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数据信息(以下简称“明细申报数据信息”),按照市局、主管地税机关、税收管理员、扣缴义务人四个层次逐层下发,以供审核;省局于2009年3月初第二次提取明细申报数据信息并集中印发。

  (三)一次全面审核。高质量的明细申报数据信息是开具高质量完税证明的前提和基础。为确保集中开具完税证明的质量,在集中印发完税证明之前特别增加了明细申报数据信息审核期。

  (四)一次集中印发。按照第二次集中提取明细申报数据信息进行一次性的集中印制和邮寄。

  二、优化纳税服务

  作为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为纳税人开具一张完整、准确的完税证明是巩固、发展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举措之一。为此, 2008年度我省完税证明开具工作增加了以下服务措施:

  (一)事前温馨提醒。由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众多,适度借助新闻媒体对纳税人进行温馨提醒确有必要。在集中开具和门前补充开具完税证明之前,省局发新闻通稿对众多纳税人广而告之。让纳税人及时了解我省地税机关工作动态,以便地税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完善咨询服务。省局将在完税证明信封内注明各市局的联系地址和邮政编码,纳税人如对收到的集中开具完税证明内容有异议的,可与主管地税机关或各市局联系。完善了咨询服务的网络渠道。

  (三)反馈印制信息。集中开具完税证明之后,省局将下发已集中开具完税证明纳税人名单,便于为纳税人提供相关查询。

  (四)设立退信邮箱。因纳税人通讯地址变更、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造成已邮寄集中开具完税证明退信的,省局设立了专门的退信专箱。省局将退回的完税证明定期交给各市局。在便于主管地税机关后续管理的同时,更好地为纳税人保密。

  (五)VIP服务试点。选择少数扣缴义务人进行完税证明全程VIP服务试点。单独提取明细申报数据信息、交扣缴义务人单独审核、单独印制、直接送交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

  三、强化内部管理

  完税证明开具工作对内横向涉及税政、信息、票证、计统、纳服、征管、涉外、办公室等多个部门,对内纵向涉及省局、市局、主管地税机关、税收管理员等多个层次;对外涉及上千万的纳税人和近百万的扣缴义务人。这无疑又是一项“系统工程”,强化内部管理就成为这一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和保证。

  (一)做好保密工作。明细申报数据信息审核工作涉及到大量的个人信息,所以,做好个人信息保密工作就显得非常重要。地税机关在审核人员确定、审核权限、审核工作流程等方面予以专门明确,并加强保密意识教育,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全程台帐管理。对完税证明开具工作各环节实行全程台帐管理,对各市完税证明开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以量化管理来固化责任。

  (三)及时总结通报。省局定期就我省完税证明集中开具和门前补充开具工作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对在完税证明开具工作中表现好的市局和地税干部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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