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河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能力建设” 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18    浏览次数:3

  冀科高函〔2011〕39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河北省

  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能力建设” 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推动我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提升服务能力,科技厅将在2012年组织实施“河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能力建设”专项,现将201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你们组织辖区内(包括高新区和扩权县)生产力促进中心根据指南(附后)要求申报项目,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请按照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的申报程序与方法申报。申报批次为:2012年河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二、书面申报材料一式2份。

  三、每个设区市限报3项并以正式文推荐。

  四、不受理承担“区域特色产业共性技术开发与示范”项目且未完成验收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申报。

  五、申报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5日

  联 系 人:省科技厅高新处  柴羊城

  联系电话:0311-85829184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东风路159号

  邮政编码:050021

  附件:河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

  河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能力建设

  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一)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1、面向本地区优势产业或自身优势服务领域,建设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构建“政产学研用”科技服务体系,增强自身的核心服务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服务河北省高新技术区域特色产业基地,按照“政产学研用”合作模式,建设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提高资源共享水平,增强持续服务高新技术区域特色产业基地的能力。

  (二)河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盟建设

  充分发挥联盟的作用,建设信息共享、学习交流、业务培训、业务合作等共享平台,为全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建设和体系服务能力建设服务。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河北省内生产力促进中心。

  2、优先支持政产学研用结合项目。

  3、项目要有明确的可考核指标和证明服务能力提高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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