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市完成了2011年度安静居住小区考核验收工作,和平区小白楼街开封道社区等23个小区达标,被授予“安静居住小区”称号。截至目前,本市安静小区已达260个。
根据安静居住小区申报标准,安静居住小区必须是在已建成的环境噪声达标区内,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达到环境噪声一类标准(昼间低于55分贝、夜间低于45分贝)。安静居住小区称号由市环保局授予,标志牌悬挂于小区明显位置,制定并公布专职或兼职的小区管理人员及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市环保局每两年复查一次,不达考核标准的小区将取消安静居住小区的资格。
本市从2003年开展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各申报小区通过人性化的协调方式和管理,使小区环境有了明显好转,群众关心的噪声污染控制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在已建成小区内一些长期难以解决的诸如装修扰民、宠物扰民、机动车扰民、文化娱乐扰民等噪声污染问题,通过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活动均得到了比较好的解决。
在今年的安静居住小区创建中,很多区县将重点放在了老旧社区环境的提升改造。这些老旧小区与新建小区相比存在硬件设施差,居民人口多等劣势,经过提升改造后,一批老旧社区的面貌有了很大改观,社区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大大提高了社区居民的幸福感,使更多群众通过此项工作受益。
此外,根据相关要求,今年本市还对34个2005年度天津市安静居住小区、31个2007年度天津市安静居住小区、28个2009年度天津市安静居住小区,共计93个以往年度获得天津市安静居住小区称号的社区进行了复测验收,上述小区全部通过了复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