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广西 » 科技厅 » 正文

关于申报2012年度国家火炬计划和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07    浏览次数:2

各市科技局,桂林、南宁、柳州、北海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1〕528号)和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等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桂科计字〔2011〕161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12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和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包括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和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其中火炬计划项目包括“面上项目”和“重大项目”两大类,具体申报要求见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中的“2012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和“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tztg/201110/t20111024_90414.htm)查看、下载。

  二、项目申报的组织

  (一)各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本辖区的项目申报工作,并将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连同《推荐申报2012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及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汇总表》(见附件)统一报送;区直有关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

  (二)收到各市和区直有关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后,我厅将按科技部要求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查筛选,确定推荐项目。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报单位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为http://program.most.gov.cn),在线填写申请材料《项目申报书》(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还应填写《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

  (二)《项目申报书》和《产业化前景分析报告》等纸质

  材料必须从系统中打印,其他附件材料按申报要求所规定的内容提交。

  (三)材料装订

  1.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

  2.全部申报材料应按申报要求的装订顺序装订。

  3.申报书的封面作为首页装订。建议增加书脊内容:项目名称和申报渠道(统一填写“广西科技厅”)。

  4.不允许使用文件夹装订。

  (四)提交材料时间

  申报材料一式8份(纸质)请于2011年11月28日前报送我厅高新处,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高新处联系:

  联 系 人:卢芳 詹建

  联系电话:0771-2613482 2618935

  传  真:0771-2820292

  Email:gxc6688@126.com

  附件:各市推荐申报2012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及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相关下载:
关于申报2012年度国家火炬计划和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补充通知.doc
附件:各市推荐申报2012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及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汇总表.doc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