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桂林、南宁、柳州、北海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1〕528号)和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等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桂科计字〔2011〕161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12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和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包括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和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其中火炬计划项目包括“面上项目”和“重大项目”两大类,具体申报要求见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中的“2012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和“201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tztg/201110/t20111024_90414.htm)查看、下载。
二、项目申报的组织
(一)各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本辖区的项目申报工作,并将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连同《推荐申报2012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及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汇总表》(见附件)统一报送;区直有关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
(二)收到各市和区直有关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后,我厅将按科技部要求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查筛选,确定推荐项目。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报单位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为http://program.most.gov.cn),在线填写申请材料《项目申报书》(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还应填写《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
(二)《项目申报书》和《产业化前景分析报告》等纸质
材料必须从系统中打印,其他附件材料按申报要求所规定的内容提交。
(三)材料装订
1.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
2.全部申报材料应按申报要求的装订顺序装订。
3.申报书的封面作为首页装订。建议增加书脊内容:项目名称和申报渠道(统一填写“广西科技厅”)。
4.不允许使用文件夹装订。
(四)提交材料时间
申报材料一式8份(纸质)请于2011年11月28日前报送我厅高新处,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高新处联系:
联 系 人:卢芳 詹建
联系电话:0771-2613482 2618935
传 真:0771-2820292
Email:gxc6688@126.com
附件:各市推荐申报2012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及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相关下载:
关于申报2012年度国家火炬计划和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补充通知.doc
附件:各市推荐申报2012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及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