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受理2011年度新增典当行申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2-01-29    浏览次数:5

  根据《天津市商务委关于受理2011年新增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申请的公告》(津商务流通[2011]160号),我委已于2012年1月16-18日受理了有关企业的申请。鉴于2011年度的新增典当行指标还有空额,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原则,各区县可再推荐1个企业申报。

  申报时间截止到2012年1月30日,申报条件与相关要求不变。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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