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申报2013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国科火字〔2013〕187号)的要求,开展北京市2013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3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应是我市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认定的,尚在有效期内,符合《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化的企业,在2013年6月30日之前完成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手续方可申报。
二、申报企业登录科技部火炬中心网站(www.chinatorch.gov.cn)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进行网上填报,并提交《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以网上申报系统生成PDF文件打印为准)及相关证明等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左侧胶装成册,在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三、我市2013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2日。申报材料请送交至北京创业大厦(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A座一层受理大厅。
联系电话:64874561;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
四、我委将择优向科技部火炬中心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
特此通知。
附件:
1.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申报2013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国科火字〔2013〕187号)
2.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