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中的科技开发用品包括哪些?
答:免税进口科技开发用品清单如下:
(1)研究开发、科学试验用的分析、测量、检查、计量、观测、发生信号的仪器、仪表及其附件;
(2)为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提供必要条件的实验室设备(不包括中试设备);
(3)计算机工作站,中型、大型计算机;
(4)在海关监管期内用于维修依照本规定已免税进口的仪器、仪表和设备或者用于改进、扩充该仪器、仪表和设备的功能而单独进口的专用零部件及配件;
(5)各种载体形式的图书、报刊、讲稿、计算机软件;
(6)标本、模型;
(7)实验用材料;
(8)实验用动物;
(9)研究开发、科学试验和教学用的医疗检测、分析仪器及其附件(限于医药类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机构);
(10)优良品种植物及种子(限于农林类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机构);
(11)专业级乐器和音像资料(限于艺术类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机构);
(12)特殊需要的体育器材(限于体育类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机构);
(13)研究开发用的非汽油、柴油动力样车(限于汽车类研究开发机构)。
(资料来源:《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第44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