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关于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决定》精神和《重庆市“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充分发挥科技在脱贫致富中的作用,我委决定启动实施“科技创业扶贫专项”。专项拟通过建立科技特派员对口帮扶工作机制,以科技支撑返乡农民工创业为主线,通过科技创业培训,新兴高效产业、增加农民就业岗位,带动贫困村整体脱贫,完成三年内依靠科技帮助200个以上的贫困村整村脱贫的目标,为我市贫困村整村脱贫提供经验。现将2011-2012年度科技扶贫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科技创业服务体系项目。重点支持市级科技创业信息服务平台、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以及科技特派员工作专项等内容。市级科技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包括贫困村创业人员信息、特派员信息、文献数据、项目库等资源;科技培训是对创业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创业能力;科技特派员工作专项重点支持市级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开展创业服务工作。
(二)科技创业扶贫试点县(区)项目。支持10个左右的科技创业扶贫试点县(区)。以区县科技主管部门为实施主体,选择试点村,结合实际,探索依靠科技带动贫困村整体脱贫的途径与机制。工作内容包括开展返乡农民工的组织、宣传、技术培训,以及返乡创业扶持等。
(三)科技扶贫产业示范项目。鼓励和支持市内外的企事业单位到贫困村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示范推广,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创业人员进行科技创业。重点支持具有本地优势且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对贫困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提高具有带动意义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科技创业服务体系和科技扶贫产业示范项目申报对象为企事业单位。
(二)科技创业扶贫试点县(区)项目的申报对象为区(县、自治县)科委。资助对象为近五年来在贫困村创业、并有一定经济实体的创业人员。
(三)科技创业扶贫试点县(区)项目由10—12个创业子项目组成,原则上集中在2个以内乡镇实施;创业子项目主要是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的生产应用,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总投入应在10万以上(含10万元),申报时已发生的实际投入应达到总投入的40%以上。
(四)科技创业扶贫试点县(区)创业子项目通过实施,要规模或效益扩大1倍以上,示范带动5户创业,解决就业人员15人以上,登记注册为企业。
(五)科技扶贫产业示范项目,每个区县限报1项,实施范围必须在市级贫困村,“申报单位+农户”为主要实施模式,每个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发展1—2个特色产业,建立贫困村产业科技示范基地3个以上,帮助3—5个创业人员开展创业,带动就业20人以上。
三、资助额度
科技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创业培训项目,拟支持强度为30万元;科技创业扶贫试点县(区)项目,拟支持强度不高于60万元(通过评审的创业子项目,原则上资助5万元左右,由区县科委统一向子项目划拨资金);科技扶贫产业示范项目,拟支持强度20—30万元。
四、申报程序
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在线填写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申报单位还需同时向市科委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提交纸质立项申请书(网上在线打印)及相关材料,一式一份,纸质资料简装即可。
每区(县、自治县)限报1项科技创业扶贫试点项目,由区(县、自治县)科委先组织创业人员填写《重庆市科技扶贫创业子项目申报表》,再统一打包在线填写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重庆市科技扶贫创业子项目申报表》。
项目受理时间为11月14-20日。不受理网上未申报项目的纸质材料。
五、联系方式
农村发展处:范守城、李军锋 67618989、67606017
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所有项目的网上申报和文件受理):雷阳星、蔡缙嘉 67512626、67512869
重庆市科技扶贫创业子项目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