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2009〕291号
各市(州)经委、中小企业局,各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局、中小企业局:
为支持工业中小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促进产业升级,中央在2009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中拿出部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09〕1686号)精神,现将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标准
此次申报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单位必须是满足以下条件的中小企业。
(一)中型企业:职工人数2000人及以下,同时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40000万元以下的企业。
(二)小型企业: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下,或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下的企业。
此次资金安排以支持工业小企业为主,比例不低于80%。
二、项目申报范围
(一)重点支持工业中小企业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节能减排、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开展技术改造。除国家确定的十大重点产业外,可适当扩大到其他行业和地方特色产业、传统手工业。
(二)申报项目投资额必须在3000万元以下。
(三)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当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纳入资金安排范围。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符合中小企业标准。
(二)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三)按照投资管理规定进行了核准或备案。
(四)项目单位银行信誉良好,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
(五)项目建筑工程投资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30%。
四、项目申报材料
(一)2009年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表。对照填表说明,按要求如实填写《2009年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表》。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在填写项目情况表的同时,做好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工作。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由项目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或项目单位自行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2、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技术工艺,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3、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4、项目招标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招标的)。
(三)资金申请报告有关附件材料
1、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2、银行出具的项目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的证明材料,有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项目需出具银行贷款承诺函;
3、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评文件;
4、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
5、有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6、项目报批文件中须附有设备采购清单;
7、项目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8、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及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五、项目申报程序和时间
(一)申报程序。各市(州)经委、中小企业局,各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局、中小企业局将整理汇总好的项目申报资料一式四份,同时分别报送省经委、省中小企业局各2份。并请同时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
(二)申报时间。填写完整的《2009年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表》于8月26日前分别报送省经委、省中小企业局;同时做好申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工作,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省经委技术改造处:
郭庆,电话:(028)86263273, 手机:13980009377,邮箱:tzghc@scjm.gov.cn
省中小企业局规划财务处:
郑倩,电话:(028)87333923, 手机:13060051570,邮箱:xzqyjcwc@163.com
二○○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