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申请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的单位应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日期:2009-09-02    浏览次数:4

 

 

        问:申请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的单位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关于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管理办法》(粤科高字[2008]45号)规定,申请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的单位应具备如下条件:在广东省境内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拥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或部门;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

  (资料来源:《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科高字[2008]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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