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申请本国优先权能带来哪些便利?
答:企业申请本国优先权能带来以下便利:
(1)在符合单一性要求的条件下申请人可以通过要求本国优先权,将若干在先申请合并在一份在后申请中,从而减少以后需要缴纳的专利年费,达到节约开支的目的。
(2)申请人可以在优先权期限内实现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互相转换。
(3)申请人可以利用本国优先权制度延长保护期限。申请人也可以在首次申请后,在优先权期限行将结束前,重新提出一个与首次申请完全一致的申请,要求首次申请的优先权,从而实际上起到将其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延长1年的作用。
在要求本国优先权的专利申请中,申请人的确可以增加、补充首次申请中所不包括的内容,但是如果要求保护含有新增内容的技术方案也就是在某项权利要求中写入新增加的技术特征,则该项权利要求不能享受优先权,只能以其实际申请日为准。对于新增加的内容来说,其享受的权益与在后申请与申请人另行提交一份普通的专利申请没有什么不同。总的来说,利用本国优先权补充完善首次申请,尽管并不是所有的新增内容都能享受原来的优先权,但仍然是有意义的。其意义在于允许在后申请的说明中写入新的内容,这些新的内容对于申请人来说仍可能具有某种价值。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sipo2008/zsjz/cjwt/200804/t20080402_367725.html)